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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起蚌埠依法整治电动三(四)轮车

2019-04-19 09:02

蚌埠新闻网记者 何沛

驾驶电动三、四轮车,不用挂牌、不必考证、无视红灯、想停就停、想拐就拐、任意变道,调头、逆行更是随心所欲。一直以来,电动三(四)轮车的上路影响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昨日,淮河晨刊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4月20日起,对电动三(四)轮车以及三轮摩托车依法进行整治。

整治活动的开始时间为4月20日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规范市区通行秩序,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国家六部委《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三部委《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以及《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等省政府六部门《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4月20日起,交警部门对电动三(四)轮车,三轮摩托车依法进行整治。”交警部门负责人介绍。

整治活动的重点目标和例外情况

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整治的区域为市区中环线以内。整治重点为: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四)轮车;非法从事营运的电动三(四)轮车;违法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的电动三(四)轮车;在整治区域内违反限行规定通行的电动三(四)轮车和三轮摩托车。

据介绍,4月20日0时至5月20日24时为宣传阶段,整治区域内电动三(四)轮车和三轮摩托车车主自觉停止上道路行驶,并自行处置好车辆。5月21日0时起为查处阶段,对违反限行规定通行的电动三(四)轮车和三轮摩托车依法进行查处。

此次整治行动将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四)轮车;依法查处非法从事营运的电动三(四)轮车;依法查处违法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的电动三(四)轮车;依法对整治区域内电动三(四)轮车和三轮摩托车24小时禁行(货运电动三轮车、货运三轮摩托车22:00-次日6:00可以通行)。环卫作业、快递物流等涉及民生的电动三(四)轮车,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管理。

对违反规定者的处罚措施

对于违法上路的电动三(四)轮车以及三轮摩托车如何处罚?交警部门表示,对非法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四)轮车企业,由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依法查处。对非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四)轮车,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对非法从事营运的电动三(四)轮车,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查处。对违法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的电动三(四)轮车,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违反限行规定通行的电动三(四)轮车和三轮摩托车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对整治过程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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