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记者 张婷婷 通讯员 董永超
案例一:杨某某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
2020年2月,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接市长热线督办函,对反映怀远县某镇村村民杨某某私自开设诊所一事进行核实调查。经调查,杨某某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医师执业证书,在家中擅自开办医疗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吊销杨某某执业医师执业证书2年,没收药品器械、罚款人民币伍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杨某某不服,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20年11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诉讼,加处滞纳金,共计执行拾万贰仟元整。
案例二:某医院医疗质量制度不健全
2020年12月,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对怀远某妇女儿童医院监督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医院制定的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有缺失,无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管理涣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该院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王某某非医师行医
2020年1月,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蚌埠某医院监督执法检查中发现,该院工作人员王某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执业资格,为患者朱某实施左侧乳腺肿块切除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给予王某某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案中涉及蚌埠某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行为已另案调查处理,依据相应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四:某医疗美容诊所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2020年9月,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某医疗美容诊所监督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单位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4份病历记录有缺失,手术室医疗废弃物混放,未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给予该单位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李某某非医师行医
2020年4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接群众电话举报,对某村一民房涉嫌非法行医现象监督执法检查,发现李某某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等执业资格,在某村一民房非法行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给予李某某没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同时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某公司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2020年7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蚌埠某金属工艺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经给予警告和责令改正后,该单位仍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给予该单位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生产经营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毒产品
2020年6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接到社会举报,反映蚌埠市某日用品厂生产的84消毒液未进行卫生安全评价上市销售。后经调查情况属实。
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某医院未经许可开展放射诊疗活动
2020年10月,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怀远某医院监督执法检查发现,该医院在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擅自于2019年10月开展DR和CT放射诊疗活动。
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给予该单位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某KTV未按规定对公共场所水质、顾客用品用具卫生检测
2020年10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蚌埠市某公司经营的KTV监督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单位未按照有关法规、规范规定,开展场所的公共环境、公共用品(水质、顾客用品用具)年度卫生质检。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给予该单位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某学校教学、教室照度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020年9月,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固镇县某小学教学、教室卫生开展卫生监督检测,检测发现该校教室黑板面照度(lx)不符合国家《中小学教室桌椅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标准,不利于青少年近视眼防治。
依据《学校卫生管理条例》,给予该学校警告的行政处罚。后经复查,该学校教学、教室照明设施改造,复测教学、教室照度符合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