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事关百姓幸福安康,国家经济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让更多人知晓相关扶持政策,营造全市关心、支持就业创业工作的良好氛围,蚌埠市人社局对退役军人、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4类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政策进行了解读。
退役军人有哪些就业服务活动?残疾人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标准是什么?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有多少?农民工有哪些创业培训补贴政策……让我们一起通过本版了解。
1.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对象有哪些?
具有我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就业年龄段已经就业创业或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
2.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范围有哪些?
残疾人自主创业、残疾人灵活就业、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残疾人集中就业、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就业。
3.残疾人可享受哪些就业服务?
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下列服务:发布残疾人就业信息;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康复训练、求职定向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为残疾人自主择业提供必要的帮助;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必要的支持。
4.残疾人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标准是什么?
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将受疫情影响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失业人员、失地失林人员、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以及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长期失业人员纳入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范围,实施就业援助。
5.残疾人就业创业有哪些补助?
对残疾人个人及其家庭通过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饮、盲人医疗按摩、电子商务、网络电商等各种形式进行创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3000元。
对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对农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等设施农业的残疾人家庭给予“阳光大棚”补贴5000元。
6.残疾人创业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吗?
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可申请最高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2年的,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7.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有哪些?
对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残疾人实现灵活就业,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
8.招用残疾人的单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应符合哪些条件?
招用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残疾人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被认定为就业困难残疾人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残疾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9.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有哪些政策?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根据上年度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月平均人数,按每超比例1人不低于3000元给予用人单位奖励补贴。
用人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占在职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25%(含)且不少于10人就业的,按政策规定享受增值税优惠。
10.残疾人可以享受哪些培训政策?
残疾人可以免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您可以在市人社局网站,搜索“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查找最新年度的已备案培训机构信息,根据您的需求选择相应的培训职业(工种),咨询培训机构开班信息,报名参加培训。
11.残疾人可通过哪些渠道了解就业创业帮扶和技能培训政策?
各级残联举办的专场招聘会,市人社、市残联官网,微信公众号及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会)基层平台宣传展示等。
一、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政策主要适用群体是哪些?
答:主要适用于三类:一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二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三是复员干部。
二、退役军人有哪些就业服务活动?
答:每年上半年,省、市联动统一组织“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活动,适时举办“就业起航”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组织“送政策、送培训、送岗位”进军营活动,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政策对话会,为有就业意愿的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指导,为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免费开展创业培训等。
三、对于有创业意向的退役军人提供哪些帮助?
答:每年会举办退役军人创业特训营,培训围绕新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创业意识教育、就业创业项目指导、经验交流、实地走访等,有创业意向的退役军人可以报名参加。
四、退役军人有哪些创业扶持政策?
答:通过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为退役士兵免费发行电子创业券,提供能力测评、孵化融资、代理服务、导师指导、创业培训等全方位创业服务。
五、退役军人创业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吗?
答: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可申请最高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2年的,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六、退役军人首次创业有哪些补助?
答: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脱贫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七、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的时间、内容主要有哪些?
答:适应性培训是引导退役军人心态转变、人生转型的起始点。时间一般在每年九月份举行,培训内容主要为政策介绍、蚌埠市情、形势分析、保密教育等,以期通过心理引导,合理调整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预期、帮助退役军人树立正确择业观,更好更快地融入社会,成为各行各业的建设者、生力军。
八、有哪些退役军人可以参加免费技能培训?
答:2011年以来我市未参加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退役军人安置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可享受一次免费技能培训。
九、退役军人参加免费技能培训具体包括?
答:退役军人参加免费技能培训具体包括免除一次学杂费、免除一次住宿费、免除一次技能鉴定费。
十、企业在职退役军人参加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有哪些?
答:企业组织在岗职工开展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后取得的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情况,分别给予企业1500元、2000元、3500元、5000元的培训补贴。
十一、退役军人去哪里可以报名参加技能培训?
答:退役军人可在安置地(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名参加技能培训,携带户口本、身份证、退役证件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填写《蚌埠市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报名登记表》即可完成报名登记。
十二、退役军人参加高职扩招有哪些院校?
答:请及时关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ahzsks.cn/index.htm)。
十三、退役军人参加高职扩招学费减免的条件?
答: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其中附件7《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中第三条对退役军人学费减免条件明确为: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十四、退役士兵自主创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到2021年12月31日。
十五、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政策执行期限到2021年12月31日。
一、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1.一次性就业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2.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脱贫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3.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应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脱贫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以及特困人员等7类高校毕业生,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7类困难毕业生,每人一次性1500元,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4.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5.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经认定的见习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中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见习补贴。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均100元(一次性),见习指导费人均200元支付给见习单位(一次性)。对见习期满后与见习毕业生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留用人数占当年度见习毕业生50%以上的见习单位,根据吸纳见习毕业生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奖励。
6.高校毕业生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在我市市区各类用人单位稳定就业(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或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且一年后仍继续留在本市市区就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助学贷款尚未偿还部分,每年根据还款计划予以全额代偿。
7.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创业所在地申请最高额度为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在贷款期限内按规定由财政给予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8.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对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9.创业孵化政策。对入驻蚌埠市青年创业园的创业实体(团队),在5年孵化期内,按照规定减免企业税负,免交物业费、卫生费等管理性费用,场地费用实行“两免三减”(前2年免收,后3年按照市场价格50%收取),水电费用给予40%补贴,实行先缴后补。
10.创业失败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初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所创企业工商登记注册满1年不满3年且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出资人,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向社会保险参保地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所创企业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补贴资金用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11.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对具备创业条件、创业意愿且有培训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多层次、全过程、阶梯式的创业培训。对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创业意识培训、创办企业培训(改善企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的,分别按照100元/人、1000元/人、13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12.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13.校园招聘会补贴政策。高校举办免费大型公益性校园招聘会(不收取学生和用人单位费用),根据签约毕业生人数,按照每人60元标准给予高校补贴。
二、支持高校毕业生培训方面政策
1.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自主选择依法设立的培训机构,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培训费用可以享受先缴后补。
2.企业新员工培训政策。为鼓励企业对新进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在一年以内参加岗前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不低于人均8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三、人才引育支持政策
1.安居保障政策。对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的产业基础人才,符合享受住房补贴条件的,连续3年,按照博士、硕士、本科生每年3.6万元、2万元、1.5万元给予住房租赁补贴;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的,在蚌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照博士、硕士、本科生给予20万元、8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2.人才培育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的技能人才晋升为技师,并符合我市紧缺工种目录的,连续三年给予每年2000元能力提升补助;晋升为高级技师的,连续三年每年给予8000元能力提升补助。
1.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脱贫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可申请最高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2年的,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对于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创办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300万元的担保贷款。
3.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对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4.创业孵化政策。对于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入驻我市返乡农民工创业示范园的,给予入驻的企业一定的创业指导、水电场地费减免等政策。
5.新创业失败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初次创业的劳动者,所创企业工商登记注册满1年不满3年且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出资人,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向社会保险参保地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所创企业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补贴资金用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6.创业培训扶持补贴政策。免费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多层次、全过程、阶梯式的创业培训。对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创业意识培训、创办企业培训(改善企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的,分别按照100元/人、1000元/人、13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7.就业技能培训政策。已经在企业就业且缴纳职工社保的农民工群体,可以免费参加企业组织的新员工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职工个人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可以享受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灵活就业的农民工群体可以免费参加家政、美容、种养殖等就业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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