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记者 吴媛媛 通讯员 蒋栩燕
3月29日,市城市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开展城镇绿化提升行动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以城镇绿化提升行动为抓手,推进依法治绿,致力打造“青山、碧水、靓城、明珠”的生态宜居型城市,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截至2021年,我市建成区绿地面积总量为6289.31公顷,建成区绿地率40.06%,绿化覆盖率44.1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7平方米,实现了城市绿量和品质双提升。
全面“增绿”
新增绿地1196万平方米
2018年以来,结合绿化提升等专项行动,我市实施一批重大绿化项目建设,新建淮河北岸滨河绿地景观项目、中国(蚌埠)古民居博览园、黑牛嘴生态公园等一批城市公园;对津浦大塘公园、张公山公园等一批核心老旧公园进行景观和服务设施提升;打造一批口袋公园、体育公园、铁路公园等特色街头游园,新建街头游园51处,目前市区已建成各类公园、游园、街头绿地160余个,实现城区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初步形成城市公园体系。
2020年以来,我市大力开展道路游园提质增彩行动,先后完成胜利路、延安路、燕山路、迎宾大道、解放路等14条主次干道提质增彩工作;2021年投资约210万元,在市区主要道路交叉口和古民居博览园周边布展绿雕、花镜小品,累计栽植、摆放鲜花100万余盆;在市区主干道及市民广场等重要节点增植彩叶类、观花类树木,美化彩化城市环境。
发布会介绍,2018年以来,全市共完成新增绿地面积1196万平方米,改造绿地面积969万平方米,建设绿道198公里,新建街头绿地(游园)84个。
精准“护绿”
让城市绿化有法可依
在做好绿化建设工作的同时,我市注重推进依法治绿,加大宣传力度,保护绿化成果,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2018年,我市出台《蚌埠市城镇绿化条例》,让城市绿化工作有法可依,使我市绿化治理更加规范化、协调化、有序化、诚信化。我市还先后出台《蚌埠市园林绿化设计方案审核规程》《蚌埠市城市园林绿化导则》,对市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城市绿地的设计、树种选择、施工、验收和养护明确标准。2020年,我市成立园林管理处园林绿化技术委员会,严把绿化项目方案审查审批关,强化验收备案流程,全方位把控居住区绿化建设。严格管控砍伐(移植)城市树木审核,规范审批流程,以尽量减少破坏绿化为原则,勘查各类建设需要移植的绿地事项,要求通过行政审批并取得许可证后才能进行树木移植。
此外,城管部门还强化综合管理,推动单位、小区、物业等绿化部门形成整体联动,确保法规全面正确实施,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通过持续不断宣传,广大市民“爱绿、植绿、护绿”的生态文明意识逐步增强,形成了人人动手改善环境、人人充分享受环境的社会新风尚。
规范高效“活绿”
市场化管理多元化投融资
为加强绿地监管,确保专业人做专业事,我市建立层级完善、分块负责、分工合作的园林管理养护体系,并在皖北片率先推行园林绿化管养市场化。目前,市管绿化主要采取这一模式,交由专业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我市注重培育新的市场主体,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园林绿化建设,鼓励开发企业参与公共绿地、街头游园建设,努力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
城镇绿化工作离不开市民的参与和支持,我市先后出台《蚌埠市园林绿化认建认养实施办法》《蚌埠市园林式单位(居住区)评选及考核办法》《蚌埠市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标准》,在全市积极开展认建认养、园林式单位和小区评选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大大激发了市民参与绿化工作的积极性。截至2021年底,已评选出市级园林式单位90家,园林式居住区98家,城市绿化品位得到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城市绿化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认同感不断增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