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记者 郝玉琳 文/图
作为城市建设中的劳动大军,近年来,农民工的讨薪问题却屡屡成为热门话题。在建筑工地工作的农民工工作稳定性差、法律意识相对薄弱、安全保障较低,保障、规范建筑领域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成为住建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3月初,市住建部门出台《蚌埠市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督查。记者从市建管处获悉,督查开展一个月以来,已督查在建项目近30个,正在督促19家单位按照规范进行整改。
挂图推进 近两月将查93个项目
“多年的推动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如以往经常出现的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已非常少见,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也在逐渐减少。”市建管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我市常态化对全市在建项目进行不间断巡查,对照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方面可能出现的11个问题制作挂图,分项目、分单位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推动了我市建设工程领域劳务用工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2021年共处理农民工工资相关的矛盾纠纷1152件,帮助6488名农民工追讨工资9413.69万元。
这次的专项督查预计用时两个月,针对全市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督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11项具体行为是否规范。包括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合同是否约定人工费用拨付约定、是否按月足额拨付,施工单位有无实名制考勤、是否设立农民工专户、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分包单位是否委托总包代发、是否按月核算工程量、是否编制考勤表、是否编制工资表、是否按月足额发放工资、有无欠薪投诉。记者在挂图上看到,93个在建项目的186家单位被纳入督查,部分在建工程的部分项目被贴上了红点,表示该项目在督查中出现了不规范的问题;还有的红点上已打“√”,表示在10个工作日后的回访中,该项目已整改完毕。
督查工资支付情况。
“五月底前,我们将完成对所有项目的督查,目前督查了近30个项目,发现了19家单位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规范情况,已下发整改通知,要求他们在10个工作日内整改,10日后我们会进行复查,如果还未整改,就将扣除相应的信用分及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工、降低资质等级等。”市建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精确到日 次月5号前拨付人工费
根治欠薪,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一样,也是建筑工地管理的一大重点。在《蚌埠市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工作实施方案》中记者看到,为了确保农民工拿到自己的劳动报酬,相关部门在规范在建工程项目劳务管理方面的规定与以往相比更加详尽、可操作性更强。
如针对经常出现的分包单位故意不发放工人工资,要求全面落实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制度,即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好人工费用拨付,不管有几个分包单位,每个分包单位的每位工人的工资,都应由总包单位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代为发放。分包单位要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施工总承包单位。
督查中,住建部门还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项目,在每个工程项目部至少配备1名劳资专管员,专门从事现场用工管理和工资发放等工作。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用工实名登记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将相关数据上传至“智慧建设”平台。为方便农民工维权,每个工程项目部都应规范设置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人和项目劳资专管员等相关信息,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等维权相关单位信息。总包单位每月要将农民工考勤表、工资表在维权信息告示牌上进行公示。
在最为关键的人工费用的约定及拨付方面,住建部门要求建设单位在与施工总承包单位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中应当约定人工费用占总工程款的比例,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拨付日期一律约定为次月5日前,可以提前拨付,不得延迟。
“实名制、开设专户发放、签订劳动合同这三方面已经实现了全覆盖,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规范化管理水平的提升。”市建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拨付日期不得迟于次月5日的细化要求,将进一步明晰我们督查的针对性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