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靳瑾 通讯员 叶红)本月初,省人社厅公布了今年我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记者昨天从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获悉,经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全市20余万名退休人员1到7月新增养老金共2.1亿,将于本月29日陆续发放到位。
按照省人社厅公布的调整方案,从今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照定额、挂钩、倾斜这三部分进行调整。其中,定额部分为45元。挂钩部分实行与缴费年限和本人上年12月底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其中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此外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养老金的1%(见角进元)。倾斜部分主要针对退休早、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高龄退休人员,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40元、180元、260元、330元;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00元、130元、190元、230元。以前年度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此外,今年调整方案还有一条与往年不同,就是规定对企业一至四级工伤退休人员低于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水平的,按平均水平予以补齐。据统计,全市共有58名符合条件的工伤退休人员受益。
据介绍,这已经是我省企业退休人员第十五次、机关事业退休人员第四次同步调整养老金了。综合考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和职工工资增长以及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等因素,兼顾政策的延续性及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今年我省总体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其中,企业调整幅度为5.5%,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幅度为4%。
我省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后,市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对照政策核对信息,调度落实资金,畅通发放渠道,筹集到足额资金。全市17.19万企业退休人员和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3.63万名退休人员补发的1-7月新增养老金共计2.1亿元将于7月29日全部发放到位。从8月起,将按照调整后的养老金标准按月足额发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