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发布客户端讯(融媒体记者 何沛 文/图)“从检查中我们发现,大多商户已完成整改,更换为接近自然光的灯具,然而也发现仍有个别的商户还在继续使用,表示对新规还在‘观望中’……”12月1日,“生鲜灯”禁令开始施行。连日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全市食用农产品市场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监督,帮助销售者及时整改。
近日,记者跟随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先后来到王台子市场、银河菜市场、群力街市场等,对市场的“生鲜灯”整治情况和计量器具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记者在银河菜市场看到,发现蔬菜摊位、肉铺摊位上,原本呈现出红光的“生鲜灯”已经统一更换成普通日光灯,过去生鲜自带“美颜”的场景已不复存在。“根据有关要求,我们第一时间进行了更换。只要自己的产品好,不需要打灯光,也一样可以吸引顾客。”一家肉摊经营户表示。
执法人员对禁用“生鲜灯”开展执法检查。
不过,执法人员在对众多农贸市场走访过程中发现,仍有部分商户还在使用生鲜灯。“按照规定这个灯不能再用了,请尽快换掉。”针对这一情况,执法人员针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商户现场进行宣传教育,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这些商户立即停止使用“生鲜灯”,并按照规定进行整改。同时,执法人员还对这些商户进行了宣传教育,提醒他们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没有了“美颜”灯的加持,生鲜原本的面貌也呈现在了消费者面前。经常买菜的市民蒋女士表示:“原来的灯影响判断,现在换灯了,我觉得肉看得清楚些,买起来也放心一些。”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科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自实施办法公布以来,市场监管部门便着力对全市市场进行全面摸排,对各大农贸市场、超市负责人进行现场指导、培训,确保新规实行后,各大农贸市场、超市及时更换“生鲜灯”,让生鲜食品回归真实。在执法人员回访时发现,所有的商户都已经取消了“生鲜灯”,换上了正常的白炽灯,使食材呈现出它本来的颜色。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根据新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市场监管部门将对超市、农贸市场等开展重点检查,通过宣传引导和加强监督执法的方式,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市场秩序井然,为市民提供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