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发布客户端讯(融媒体记者 郝玉琳)最新修订的《蚌埠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即将于3月1日起施行,其中调整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条款变化,近期最为市民所关注,考虑到修订后交存标准有所提高,近日很多市民正在“扎堆”交存。记者从蚌埠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下称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了回应广大市民的需求,该中心已经推出了“领号”服务,业主可以先领取服务号,在3月1日至4月30日交存维修资金,仍可按现交存标准交存。
此次修订的《蚌埠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3年8月至9月在市住建局官网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2024年3月1日起即将实施。新的《蚌埠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使用的投票表决、应急使用等规定都作出了相应调整和明确。修订后的《蚌埠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后,市民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程序进一步优化,使用的表决门槛也进一步降低。
关于近期市民最为关注的交存标准,调整维修资金交存标准部分的变化是:从原来的带电梯80元每平方米,不带电梯40元每平方米的交存标准,调整为带电梯100元每平方米,不带电梯50元每平方米的交存标准;小区内具有单一产权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的住宅、非住宅从原来的30元每平方米,调整到40元每平方米交存标准。另外,增加了用于出售的车位、车库等建(构)筑物按50元每平方米的标准交存。如,购买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带电梯的商品房住宅,调整后,需要交存的维修资金将由原8000元调整为10000元。
在维修资金交存时间节点方面,《蚌埠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165号令)调整了维修资金交存时间节点,规定:新建房屋首次维修资金,由业主在房屋交付前交存;办法实施前已经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的房屋,首次维修资金由业主在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前交存。
面对市民“扎堆”交存的情况,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表示,为了满足广大业主的需求,该中心正在为前来的市民发放服务序号,市民无需赶在3月1日前“扎堆”前往该中心办理交存,需要交存维修资金的业主可以前往蚌埠市不动产交易中心(体育东路199号)领取服务号, 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凭服务号前来办理,仍可按现行标准交存维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