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记者 郝玉琳 通讯员 陈雪莲)近日,蚌埠市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集中授牌仪式举行。人社部门为市本级11家协议医疗机构、县区11家协议医疗机构、4家协议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和1家协议康复机构授牌。
授牌活动旨在贯彻落实工伤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协议管理名片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形象及经办管理服务水平。此次授牌,是为工伤患者提供便利、安全、优质、高效的救治服务的基础,是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规范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进一步加强工伤医疗管理服务、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医疗救治权益、维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等工作的基础。
记者从授牌仪式上了解到,我市市本级共有11家工伤保险服务协议医疗机构,分别是: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蚌埠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蚌埠市中医院、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02医院、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安徽水建医院、蚌埠市创伤康复医院;怀远县现有5家工伤保险服务协议医疗机构,分别是:安徽省怀远县人民医院、怀远县中医院、怀远恒生医院、怀远龙亢农场医院、怀远荆塗医院;五河县现有4家工伤保险服务协议医疗机构,分别是:五河县人民医院、五河县中医院、蚌埠五和医院有限公司、五河金海内分泌代谢病专科医院;固镇县现有2家工伤保险服务协议医疗机构,分别是:固镇县人民医院、固镇县中医院;我市现有4家协议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分别是:德林义肢康复器材(上海)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合肥精博康复器具有限公司、安徽省维亚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合肥美林康复器具有限公司。目前我市只有1家工伤保险服务协议康复机构,为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02医院。
尤其需要提醒的是,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在工伤保险协议机构进行治疗,如果情况紧急,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伤情稳定后,应转至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继续治疗。如果职工在参保地以外发生工伤,应优先选择事故发生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治疗,用人单位要及时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报告工伤职工的伤情及救治医疗机构情况,并待伤情稳定后转回参保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继续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