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 情 通 告
(第5号)
我省长江干流全线超警戒水位且仍在上涨,7月3日16时,安庆站水位17.59米、超警戒水位0.89米,大通站水位15.51米、超警戒水位1.11米,芜湖站水位12.09米、超警戒水位0.89米,马鞍山站水位10.92米、超警戒水位0.92米。长江两岸共2条支流超保证水位,17条支流、7个湖泊超警戒水位。
各级各部门要保持高度戒备不松懈,强化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湖泊堤防,城市圈堤、超汛限水库和高位山塘等巡查防守,充分发挥水利技术人员作用,迅速处置管涌、渗水、滑坡等险情,确保防洪安全;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尾矿库排查,强化道路坍塌点、山体滑坡点、水浸房屋等重点部位安全管控,严防次生灾害;加强安置点服务管理,转移避险人员在风险未根本解除前不得返回,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