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
作为蚌埠市的主人,您既是文明的建设者,更是文明的受益者。您的一言一行,体现蚌埠的文明程度;您的一举一动,关乎蚌埠的精神面貌;您的一笑一颦,代表蚌埠的形象品质。正是您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蚌埠市公共文明行为八条》经过公共文明行为大调查、主题句征集、主题句投票评选、专家修订、基层讨论等环节,今天两篇候选作品与大家见面了。也许这里有您的感同身受,也许这里有您的真知灼见,请广大市民朋友用您热情的双手,“点”出文明,“赞”出精彩,推选出心目中的《蚌埠市公共文明行为八条》,每人限推一篇。投票截止日期4月12日。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对有效选票进行抽奖并给予适当的奖励。我们期待您的热情参与。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文明城市!祝愿我们的共同家园更加美好!祝愿广大市民朋友生活更加幸福!
市文明办 蚌埠日报社
2019年4月1日
蚌埠市公共 文明行为八条 第1号 □
睡衣勿出门 遛犬便溺清
礼让斑马线 红灯切莫行
车窗不抛物 停车标线内
垃圾分类投 人走地干净
排队不插队 锻炼勿扰民
场所禁吸烟 喧哗失礼仪
小区忌养禽 绿地不可毁
单车须共享 乱扔丢人品
蚌埠市公共 文明行为八条 第2号 □
不闯红灯不乱停
人走地净记心头
有序排队不加塞
身着睡衣不出宅
遛犬牵绳清便溺
公共场所不吸烟
不乱吐痰莫喧哗
暴走劲舞不扰民
■投票须知
请在你所推选作品的后方空格内打√。全选为无效票,选票复印无效。选票寄送至:蚌埠市胜利西路116号蚌埠日报社副刊评论部。联系电话:0552-4018291。
本次投票评选同步在“蚌埠发布官方微信”进行,可扫描上方二维码加关注后,阅读浏览、点击投票。投票时间为4月2日至4月12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