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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方案出台

2020-07-10 07:33 蚌埠新闻网  

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靳瑾 通讯员 周亚楠)日前,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省人社厅公布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此次调整办法仍分为定额部分、挂钩部分和倾斜部分。其中,定额部分是每人每月增加45元;挂钩部分按本人缴费年限和2019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本人2019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0%(见角进元)。而倾斜部分是指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和8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分别增加140元、180元、280元、390元;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和85周岁及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高龄倾斜标准分别为100元、130元、210元和290元,在以前年度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中定额部分、挂钩部分与去年一致,差别主要在高龄倾斜部分。”市人社局养老科负责人介绍,年满80-84周岁的退休人员,调整标准比去年标准高了20元,85周岁以上退休人员调整标准比去年高了60元。“组织实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增加8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的高龄倾斜部分,更是体现了尊老敬老的传统。”他说。

据介绍,此次调整对象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调整时间从今年1月1日起计算,要求在本月发放到位。也就是说,在本月领取的养老金中,不仅有新增的部分,还有上半年调整部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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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靳瑾 通讯员 周亚楠)日前,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省人社厅公布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此次调整办法仍分为定额部分、挂钩部分和倾斜部分。其中,定额部分是每人每月增加45元;挂钩部分按本人缴费年限和2019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本人2019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0%(见角进元)。而倾斜部分是指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和8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分别增加140元、180元、280元、390元;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和85周岁及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高龄倾斜标准分别为100元、130元、210元和290元,在以前年度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中定额部分、挂钩部分与去年一致,差别主要在高龄倾斜部分。”市人社局养老科负责人介绍,年满80-84周岁的退休人员,调整标准比去年标准高了20元,85周岁以上退休人员调整标准比去年高了60元。“组织实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增加8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的高龄倾斜部分,更是体现了尊老敬老的传统。”他说。

据介绍,此次调整对象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调整时间从今年1月1日起计算,要求在本月发放到位。也就是说,在本月领取的养老金中,不仅有新增的部分,还有上半年调整部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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