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吴媛媛 通讯员 王慧君 周亚楠)近日,淮上区人民检察院对市公安局淮上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陈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区人大常委以及陈某所在社区代表参加。
2019年11月7日凌晨,64岁的陈某驾驶一辆三轮电瓶车至淮上区果园社区对面的云轨施工地,在盗窃该工地铁制交叉杆过程中被看管人员发现,陈某遂弃车逃走。随后看管人员在路边绿化带内发现电动车一辆,车内有铁制交叉杆290杆以及老年手机一部。经市发改委价格成本监审认定局鉴定,被盗交叉杆价值人民币2784元。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相对不起诉的法律规定,并对审查认定的事实,以及拟对陈某相对不起诉的法律依据进行阐述。检察官表示,陈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具有自首、认罪悔罪、未造成实际损失等情节,且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同时考虑到其年事已高,身患多种疾病,因此拟对其做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听取了侦查人员和辩护人的意见,陈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莫及,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件。人民监督员、人大常委在对全面了解案情后,认为检察机关处理得当,彰显了法律的温度和司法的尊严,并填写了《刑事案件公开听证意见表》,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陈某的相对不起诉决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