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记者 文/图
“开车看性格,停车看人品”,随着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的今天,文明规范停车,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文明停车不仅是个人的事,也会影响到他人出行和城市形象。
日前,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居民小区、饮食群附近等地方,机动车辆随意乱停放时有发生,不仅给市民出行造成了不小的压力,还造成了城市部分路段出现拥堵。
乱停车还真不少
7月19日晚7时15分许,记者随着南山路向东前行,来到与青年街交界处,看到路中横竖停着10余辆机动车,占据了部分通行空间,不远处水泥杆上有着清晰可见的禁停标志。在路北侧的饭店前的机动车道上停着约六七辆车,饭店工作人员还用塑料椅挡住车辆号牌。
7月21日上午9时许,记者驱车沿着宏业路向北,在财院路路口看到,一灰一白两辆轿车停在斑马线上,其中一辆车主不知去向。还是在这个路口,转身向北顺着宏业路望去,三辆白色机动车停放间隔一段距离,分别停放在机动车道上,占据部分通行车道。
7月19日,青年街与南山路交界处,路中横竖停着10余辆机动车,占据了部分通行空间。
7月21日上午9时20分许,在位于永业路的泷湖湾小区西门附近,虽然西半幅车道并未施划临时停车区域,但仍有十余辆车随意停放,其中有两辆车车窗上贴着黄色的罚单,记者看了看日期,均为20日下午3时40分许,显然停放时间已经不短。
7月21日上午9时45分许,胜利路与奋勇街交界处东南角,约十辆机动车停放在人行道上,附近醒目位置设有禁停标志。就在记者采访时,一沃尔沃SUV车主返回车前,发现车窗上贴着罚单,竟然“口吐芬芳”:“XXX,不就吃个面条的嘛,回来就被贴了!”随后被家人劝阻驾车离去。
7月21日上午10时40分许,光明街(国强路至延安路段),道路两侧停放车辆为数不少,尽管在路北侧设有禁停标志,但沿线仍停着各种车辆约十余辆,其中有部分还占据了非机动车通行车道。
7月21日上午11时20分许,淮河路(纬四路至淮上路段),道路两侧设有多块禁停标志,但仍有约四五十辆车停放,将道路两侧的非机动车道占据,市民骑车只好与机动车混行。
车主、市民各自吐槽
在宏业路与财院路交界处一农贸市场前,见记者正在拍摄一辆白色丰田卡罗拉在机动车道停放,男车主赶紧上前询问,他告诉记者,看其他人都可以停,他觉得自己也可以停,而且只停几分钟买个菜,应该不会给交通造成什么影响。
在奋勇街(体育路至胜利路段),在此停车司机王先生表示,他不知道这里能不能停,而且只要不是长时间停车,被交警贴罚单只是小概率的,多少可以省两个钱,到了晚上,这里“车位”一位难求。
“停在路边算好的,有些私家车主不讲究,要么堵门,还有的停在消防通道上,万一出个啥事,过都过不去,这要是你家的事,我看你可长记性。”市民赵琳说。
“路本来就不宽敞,马路中间哪能停车?这又不是你家。”青年小区居民赵女士说,“我们这片餐饮业比较火,就在蚂虾街跟前,到了双休日和下班晚高峰,小区业主回家,再加上周边的,这一路段就停满了私家车,想通过这里,建议你还是绕路吧。万一剐剐碰碰,处理起来还耽误时间。”
交管部门在行动
对于乱停车现象,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队民警王勇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是允许的。
“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乱停车的,如果车主在,我们首先会劝离。”他说,“如果车主不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要是影响通行是肯定拖离现场。”
如何能够文明停车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刘春光建议,市民不要在设有禁停标志的路段停车,不要在黄色网状线上停车,不要在人行横道上停车,不要在交叉路口停车,不要在公共汽车站路段停车,不要在人行道上停车。他表示,市民出行停车,可以在正规停车场停车,或是停在路边施划的泊位,其实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既环保,又免去停车的麻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