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记者 曹梦晴 文/图
入秋以后,气候炎热多变,仍处在各类食物中毒的高发期。为预防和杜绝餐饮服务环节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秋季食品安全预警,提醒餐饮服务经营者及广大市民,食品安全无小事,严守食品安全各环节。
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食品原料采购是源头,加强食品采购和索证管理,严禁采购“三无”食品和无合格证、检验报告食品;严禁采购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严禁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采购使用过期、变质食品;严禁采购、贮藏、使用亚硝酸盐。不用或慎用四季豆、新鲜黄花菜、豆浆等含天然毒素的食物。
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正在检查餐饮服务单位。
严把食品加工关。避免生熟交叉污染,贮存食物要做到生熟分开,冰箱等冷藏设备要定期清洁。加工好的食品要在2小时内供应并食用。合理控制食品烹调数量,做到不剩或少剩食品,若有多余应冷藏贮存,及时处理,不得再使用。
严把凉菜制作关。凉菜加工制作须做到专间、专人、专用消毒设施、专用冷藏设施、专用工具;严禁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工具容器,严禁凉菜间内存放未清洗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严禁未取得凉菜加工许可经营凉菜。“此外,消费者在外出就餐时注意查看餐饮服务单位的资格证照,餐饮单位不得超范围经营凉菜。”市市场监管局餐饮监管科负责人戚仁江提醒。
严把餐饮具清洗消毒关。严格执行餐用具使用前清洗消毒制度,推荐使用物理消毒法(洗碗机、蒸汽柜或红外线消毒柜)消毒餐具,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存放在专用密闭餐具保洁柜内。
严把从业人员卫生关。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加工食品期间应反复洗手和消毒,不得美甲、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佩戴手镯、手表、戒指、耳环等首饰,凡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严把食品留样关。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和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做好每餐次的食品成品留样,留样食品在专用留样盒内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份样品不少于125克。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积极组织救治并立即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严把网络订餐关。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具有实体经营门店,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变更及时,确保线上线下同标同质,确保配送环节食品不受污染,确保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合格等。
此外,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禁捕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餐饮服务单位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严禁对水产制品标注“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字样;严禁餐饮单位经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相关菜品;严禁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为噱头进行宣传;严禁为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发布广告;严禁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提供交易服务。
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企业等市场主体及电商平台要落实主体责任,杜绝经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做到不采购、销售、加工来自长江禁捕流域的水产品。水产制品不标注“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字样。不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进行宣传营销。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要健全完善交易规则,加强网络交易信息监测,对售卖“长江野生鱼”等行为及时采取下架(删除、屏蔽)信息、终止提供平台服务等必要措施。
“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外出就餐应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的餐饮单位,消费者发现餐饮单位供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食品,应及时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就餐后出现有食物中毒的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戚仁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