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 蚌埠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予以通报。
怀远县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沈晓春私车公养问题。2014年至2018年,沈晓春利用担任原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之便,先后使用单位加油卡为自己及亲友私家车加油56次合计16121.46元。2018年8月,怀远县开展公务用车集中整治工作期间,沈晓春承认部分私车公养问题,并主动上缴3974.36元,其余问题未向组织如实报告。2020年7月,沈晓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五河县司法局办公室负责人曹斌借公务活动之机绕道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3月,曹斌等5人驾车到上海开展公务活动,返程期间曹斌带队绕道嘉兴、苏州、南京等多地游玩,后违规报销差旅费合计4181元。曹斌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7月,曹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经开区龙湖新村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江培忠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8年6月,江培忠为其儿子操办婚宴,违规收受下属13人所送礼金合计5100元。2020年5月,江培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记者 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