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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扎实做好涉黑涉恶线索收集核查处置

2020-10-21 08:41 蚌埠新闻网  

蚌埠新闻网记者 年福烨 夏景祖

铁腕扫黑,除恶务尽。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五河县始终把线索的收集、核查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的重点来抓,建立和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处置各类举报线索,做到分类处置、快速核查、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通过“八个立足”举措的有效实施,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

建章立制立足“早”

为促进和规范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办理工作,该县及时出台了《五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办理工作暂行规定》,共14条,规定了线索核查办理的原则、受理的范围及分类、处置程序、核查反馈要求、核查反馈报告的内容、线索核结的标准、督办及奖惩等内容,建立和完善了线索收集、上报、核查、反馈、督办、案件办理等工作制度。

分析研判立足“准”

该县按照及时、准确、全面、有效的工作要求,从收集的涉黑涉恶举报线索入手,加强涉案线索的分析研判,以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提高精准打击效能,制订了《五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分析研判工作制度》,实行例会制度,坚持每周或不定期集中对收到的各类线索进行分析研判、甄别,区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一般案件线索、其他线索。再报经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批准,分别转交给有关单位核查处理。

分类处置立足“细”

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以及一般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交由县公安局核查和侦办;对涉及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线索,交由县纪委监委核查办理;其他非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类举报线索,交由有管辖权的县职能或主管部门、乡镇核查处理;对不宜由线索归属地单位核查或涉及多个单位管辖的涉黑涉恶线索,指定某一个县职能部门组织核查处理。

台账管理立足“实”

县扫黑办建立线索受理登记、交办和反馈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来电等工作,对于每一件群众举报均登记在册。

线索卷宗立足“全”

该县按照“一线索一卷宗”的要求,对每一件线索均建立卷宗,将线索交办单的复印件、反馈报告、结案报告、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的举报材料复印件及其他有关材料收集其中。

限期反馈立足“快”

要求负责核查的单位自接到交办核查线索后,应立即开展核查工作,并按照每15日为一周期,向县扫黑办书面反馈一次线索核查进展情况;已经办结的,7日内向县扫黑办上报线索核查报告。

跟踪督办立足“紧”

县扫黑办采取每周督办、每月通报以及实地检查、专项督查、个案抽查、电话回访等方式,跟踪督办线索核查办理情况。

奖惩问责立足“严”

线索核查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年度综治(平安建设)、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体系。对不及时核查、处理或拖延回复的;对不核查、不报告或者核查不认真、不细致的;对作出“无犯罪嫌疑”核查结论,却被上级以涉黑涉恶类案件立案侦查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按照党纪政纪从严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县共计收到各类举报线索901件,经分析研判,分类处置,其中:交由县公安局核查655件,交由县纪委监委核查151件,住建、国土等部门负责核查25件、有关乡镇负责核查70件。通过线索核查,启动侦办涉黑涉恶案件6件,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22人,作为涉黑涉恶案件提起公诉并判决的7件94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总价值1.1396亿元;共对101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行查处,给予党政纪处分65人,给予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36人,其中1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除暴安良,大快人心。伴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该县社会治安环境不断好转,党风政风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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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新闻网记者 年福烨 夏景祖

铁腕扫黑,除恶务尽。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五河县始终把线索的收集、核查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的重点来抓,建立和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处置各类举报线索,做到分类处置、快速核查、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通过“八个立足”举措的有效实施,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

建章立制立足“早”

为促进和规范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办理工作,该县及时出台了《五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办理工作暂行规定》,共14条,规定了线索核查办理的原则、受理的范围及分类、处置程序、核查反馈要求、核查反馈报告的内容、线索核结的标准、督办及奖惩等内容,建立和完善了线索收集、上报、核查、反馈、督办、案件办理等工作制度。

分析研判立足“准”

该县按照及时、准确、全面、有效的工作要求,从收集的涉黑涉恶举报线索入手,加强涉案线索的分析研判,以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提高精准打击效能,制订了《五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分析研判工作制度》,实行例会制度,坚持每周或不定期集中对收到的各类线索进行分析研判、甄别,区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一般案件线索、其他线索。再报经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批准,分别转交给有关单位核查处理。

分类处置立足“细”

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以及一般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交由县公安局核查和侦办;对涉及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线索,交由县纪委监委核查办理;其他非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类举报线索,交由有管辖权的县职能或主管部门、乡镇核查处理;对不宜由线索归属地单位核查或涉及多个单位管辖的涉黑涉恶线索,指定某一个县职能部门组织核查处理。

台账管理立足“实”

县扫黑办建立线索受理登记、交办和反馈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来电等工作,对于每一件群众举报均登记在册。

线索卷宗立足“全”

该县按照“一线索一卷宗”的要求,对每一件线索均建立卷宗,将线索交办单的复印件、反馈报告、结案报告、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的举报材料复印件及其他有关材料收集其中。

限期反馈立足“快”

要求负责核查的单位自接到交办核查线索后,应立即开展核查工作,并按照每15日为一周期,向县扫黑办书面反馈一次线索核查进展情况;已经办结的,7日内向县扫黑办上报线索核查报告。

跟踪督办立足“紧”

县扫黑办采取每周督办、每月通报以及实地检查、专项督查、个案抽查、电话回访等方式,跟踪督办线索核查办理情况。

奖惩问责立足“严”

线索核查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年度综治(平安建设)、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体系。对不及时核查、处理或拖延回复的;对不核查、不报告或者核查不认真、不细致的;对作出“无犯罪嫌疑”核查结论,却被上级以涉黑涉恶类案件立案侦查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按照党纪政纪从严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县共计收到各类举报线索901件,经分析研判,分类处置,其中:交由县公安局核查655件,交由县纪委监委核查151件,住建、国土等部门负责核查25件、有关乡镇负责核查70件。通过线索核查,启动侦办涉黑涉恶案件6件,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22人,作为涉黑涉恶案件提起公诉并判决的7件94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总价值1.1396亿元;共对101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行查处,给予党政纪处分65人,给予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36人,其中1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除暴安良,大快人心。伴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该县社会治安环境不断好转,党风政风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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