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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将于11月20日实施

2020-11-06 09:31 蚌埠新闻网  

蚌埠新闻网记者 何沛   

公安部今年推出“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等三个方面12项公安交管优化营商环境新措施,将于11月20日起实行。对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针对市民最为关心的部分措施进行了梳理,并进行解读。

进一步推行“异地通办”

“异地通办”方面,包含推出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推行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推行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等4项新举措。对此,交警部门进行了解读。

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报考摩托车驾驶证,再也不用为没有居住证而发愁了。交警部门表示,报考摩托车驾驶证,可凭居民身份证(不区分本地与外地)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窗口自主约考。

推行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在已实行非营运小微型客车转籍档案网上转递的基础上,推行摩托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减少面对面接触式办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注:电子化转籍不等同于转移登记,转移登记仍然需要提取纸质档案)

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在12个省(区)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登记持身份证通办,对本省户籍居民省内异地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安徽作为十二个试点省份之一,将在11月20日,取消办理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登记的“居住证”要求,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市民买了新车,就可带上身份证上牌。(注:重中型货车、营运性质的小微型客车等其他车型除外)

推行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对二手车出口企业收购机动车用于出口的,简化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可以直接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需核发正式号牌;属于异地收购车辆的,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直接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需返回企业所在地办理,为二手车出口创造便利环境,激发国内汽车消费市场活力,助推外贸稳增长工作。交警部门表示,该条作为便企利企的措施,对普通老百姓可能影响不大,但是对于二手车出口企业来说是一大利好,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

简政放权亮点多多

此次改革,在“简政放权”方面推出了扩大私家车免检范围、优化检验周期,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扩大驾驶人体检医疗机构范围,便利残疾人家庭共用车辆等5项新举措。

车辆检验是不少车主经常讨论的问题,此次扩大私家车免检范围、优化检验周期的举措自然成为了广大车主关注的焦点。

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在实行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对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全国将有1.7亿多名私家车主享受到改革带来的便利。车辆发生伤亡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仍按原规定周期检验,保障车辆安全性能。交警部门表示,11月20日起,享受免检待遇车辆可以直接在“交管12123”APP申请电子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再跑检测站和车管所办理。对于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从“一年上一次台”变为“两年上一次台”。

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为更好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取消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70周岁的年龄上限。对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保证身体条件符合安全驾驶要求。

优化大型客货车驾驶证申领条件。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证的年龄下限由26周岁、24周岁降低至22周岁,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年龄上限由50周岁调整至60周岁。同时,缩短增驾时间间隔,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的,由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至少5年缩短至3年;申请牵引车和中型客车驾驶证的,由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至少3年缩短至2年。这一调整将方便更多群众申请大型客货车驾驶证,扩大职业准入范围,促进客货运输和物流行业健康发展。交警部门表示,这一条措施福利广大年轻人,降低申请“大车”驾照的年龄、驾龄要求。

大体检医疗机构范围。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体检机构由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扩大到符合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交警部门表示,乡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可拥有驾驶人体检资格。(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体检资格)

另外,此次推出的便利残疾人家庭共用车辆的措施,是指持有C2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及以上的人员,可以驾驶上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便利残疾人家庭成员及其他服务残疾人出行的人员共用车辆,更好地保障残疾人的权益。

网上服务继续扩展

据悉,此次改革在深化“网上服务”方面,主要推出了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网上查询服务、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服务3项新举措。

推行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是指公安交管部门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向道路运输企业推送交通安全风险预警提示,提供查询本企业机动车和驾驶人交通违法、事故等信息服务,方便企业强化源头安全管理。

推行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网上查询,是指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下载近3年交通责任事故、准驾车型变化、交通违法和记满分等记录,方便其在申请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工作应聘等生产、生活中出示、使用交通安全记录电子凭证。

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在试点地区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网上核查机动车交强险信息,申请人无需在提交机动车交强险纸质凭证。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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