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新华保险蚌埠中支法治建设工作,迎接“12.4宪法宣传日”的到来,增强公司全体员工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华保险蚌埠中支于12月1日组织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新华”为主题的宣导活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诺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决定》规定了将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中国现行的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将宪法实施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本次宣导活动从宪法基本理论、宪法发展历程、人大选举制度、历次修订亮点等方面解读了宪法是我们国家根本法、母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它规定了我国最根本,最核心的问题;宪法发展历程;修宪主体等内容。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它充分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遵循,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是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应有之义。新华保险蚌埠中支也将以此次宣导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组织开展更多的相关活动,确保公司全体员工树立宪法意识、合规意识,为新华保险高质量的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