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陈春怡)记者日前从市文明办获悉,经过层层推评、评委会认定、社会公示等环节,十位市民当选11月份“文明市民”,同时入选“蚌埠好人榜”。
讲文明,树新风,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新时代公民应有的风貌。11月份“文明市民”来自各个行业,他们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群众普遍认同,有较好社会影响。积极参与文明劝导志愿服务的怀远县榴城镇新城社区党支部委员范学跃,主动清扫小区卫生的蚌埠仁和中学教师路兰,随身携带工具和垃圾袋清理宠物排泄物的蚌山区纬二路街道爱国巷社区升平街小区保洁员徐飞,热心宣传公共文明行为的固镇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工人王海涛,积极倡导文明新风的淮上区吴小街镇工会联合会主席朱秀荣,多年勤俭持家的经开区龙湖新村街道金滨社区居民任祥林,倡行餐桌文明的龙子湖区延安街道群力街社区居民张怀英,积极践行《蚌埠市公共文明行为八条》的五河县淮河社区就业协管员李若玉,以身作则践行文明新风的蚌埠中环水务有限公司职工王成功,热心参与创建工作的禹会区锦绣社区纺织厂东大院小区居民吴玲……一个个平凡的名字,一件件平凡的小事,一点一滴积累起来变成了不平凡的故事,成为你我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道德模范代表。
去年起,市文明办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围绕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养犬、文明观赛、文明锻炼、文明购物、文明祭祀、文明家风等“公共文明行为十条”,开展文明市民评选活动。原则上每季度一次,每次选出10人,以榜样的力量带动更多市民崇德向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