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以庆因到退休年龄,韦诚、马江涛因工作职务变动,3名同志请求辞去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颜以庆、韦诚、马江涛辞去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