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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子湖区检察院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2019-05-05 07:50   

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吴媛媛 通讯员 王方)记者从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据了解,此次评选活动由共青团中央会同原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2家部委联合举办,全国500余家符合条件的单位获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自2005年起集中管辖全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2013年4月成立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该院曾先后被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联系点、安徽省“青少年维权岗”、蚌埠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多年来,该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完善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回访制度,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教、回访,让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同时,将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纳入未检科受案范围,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通过建立网络帮教平台,实现回访帮教、心理疏通、法律咨询、生活动态等全程参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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