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何沛 通讯员 杨敬波)因贪图便宜,我市一男子李某明知抵押车辆不能买卖过户,还是把车买了下来,但他没想到的是这辆车居然号牌、行驶证、发动机号、车架号都是假的。
据交警部门介绍,去年7月24日,交警二大队民警在通成国贸广场查获一辆涉嫌套牌的白色轿车粤G63×××。因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的违法行为,车辆驾驶人李某被民警口头传唤到交警二大队接受调查,涉嫌套牌车辆也被依法扣留。
经询问,这辆车是李某经朋友介绍,去连云港的一家抵押公司购买所得。虽然李某知道抵押车不允许买卖且不能过户,但是因为车况好价格低,为贪图便宜,李某还是付了65000元把车买下,随后把车开回了蚌埠。
买了车之后,李某经常驾车往来于蚌埠、淮南、徐州、合肥等地。直到被交警查到,李某才知道他驾驶的这辆车根本不是粤G63×××,发动机号、车架号是切割后重新焊接喷漆,车辆的号牌、行驶证也是假的,是彻头彻尾的套牌车。同时,李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后经调查,该套牌车实际车牌为苏A68×××,系南京一家租赁公司所有,被人租赁后改头换面抵押套现,后又几经转手卖给了李某。
今年2月5日,交警二大队民警对李某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使用伪造、变造的行驶证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小型客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万2千元,并处行政拘留20天。
目前,租赁公司正在南京当地法院起诉租赁人,被扣留的车辆后期将交由南京当地法院进行处置。
机动车使用假牌、套牌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不仅会严重扰乱正常道路交通秩序,还给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安全威胁,给交通管理工作增加难度和压力。交警部门提醒,切勿购买和使用未知来源、且不能过户的车辆,这种车通常是由低价走私车和盗抢车篡改号牌后套用正常车辆手续改装而来,一旦被查获,违法嫌疑人将面临处罚,情节严重者将面临拘留。对于已购买可能涉嫌套牌车辆的车主,须尽快到交警部门核查车辆信息,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请广大驾驶人依规守法、文明出行。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