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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对外公开2019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2021-03-19 07:52 蚌埠新闻网  

2019年11月11日至12月11日,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20年4月2日反馈了督察意见。蚌埠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3+80+N”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力推动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按照要求,现向社会公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主要情况,详情可见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蚌埠市落实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以来,蚌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将督察组反馈意见分解为59个整改事项,逐一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标准,建立整改清单,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

整改工作开展以来,蚌埠市委、市政府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把抓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进高质量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抓手,督促各级党委、政府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践行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始终亲自谋划、及时部署、靠前指挥,多次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实地督导问题整改,推动工作落实,落实市级领导包保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机制,拧紧责任链条,建立起市、县两级领导干部“点对点、长对长”的整改责任网,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截至目前,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5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44个,交办的417件群众举报件已整改完成404件,其余问题正在按时序进度推进整改,2021年底前完成整改。主要整改工作如下:

一是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坚持科技治霾、精准治气,完成大气污染成因源解析,围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实施298项大气治理项目。推进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完成115台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实施空气质量补偿机制。加强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加大扬尘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开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建立执法联动机制,查获涉案资金2500万元。

二是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统筹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三水共治”,三县一区水系连通补水蓄水,怀洪新河水系洼地治理工作全面展开,启动沱湖、龙子湖等重点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北淝河水生态环境修复,实施市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推动城市排水管网建设,改造市政污水管网80公里。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完成157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整改,实现乡镇驻地和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三是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静脉产业园建设取得进展,康城医废集中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市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淮上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规划建设。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工作。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有序推进原八一化工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程。

四是统筹推进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绿色产业,以“创新之城•材料之都”引领经济转型升级,打造生态与经济和谐发展之路。推动产业合理布局,天润化工、丰原集团、佳先化工退市进园,八一化工停产搬迁。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省级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和集中供热设施建成运行。加强工业污染源日常监管,依法查处企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五是严肃精准有效实施问责。对督察组移交的“违法违规经营的加油站点查处不到位”等3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事项,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依据有关规定,对7个党组织和单位、14名县处级领导干部,28名科级及以下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下一步,蚌埠市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安徽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两山”理论,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一是坚定不移推动绿色发展。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二是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序时进度推进未完成的问题整改,对已整改的问题加强跟踪,巩固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三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精准治污,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四是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对照督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深挖制度根源,强化措施,加快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中共蚌埠市委 蚌埠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7日

293

2019年11月11日至12月11日,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20年4月2日反馈了督察意见。蚌埠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3+80+N”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力推动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按照要求,现向社会公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主要情况,详情可见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蚌埠市落实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以来,蚌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将督察组反馈意见分解为59个整改事项,逐一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标准,建立整改清单,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

整改工作开展以来,蚌埠市委、市政府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把抓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进高质量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抓手,督促各级党委、政府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践行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始终亲自谋划、及时部署、靠前指挥,多次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实地督导问题整改,推动工作落实,落实市级领导包保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机制,拧紧责任链条,建立起市、县两级领导干部“点对点、长对长”的整改责任网,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截至目前,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5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44个,交办的417件群众举报件已整改完成404件,其余问题正在按时序进度推进整改,2021年底前完成整改。主要整改工作如下:

一是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坚持科技治霾、精准治气,完成大气污染成因源解析,围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实施298项大气治理项目。推进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完成115台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实施空气质量补偿机制。加强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加大扬尘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开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建立执法联动机制,查获涉案资金2500万元。

二是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统筹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三水共治”,三县一区水系连通补水蓄水,怀洪新河水系洼地治理工作全面展开,启动沱湖、龙子湖等重点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北淝河水生态环境修复,实施市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推动城市排水管网建设,改造市政污水管网80公里。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完成157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整改,实现乡镇驻地和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三是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静脉产业园建设取得进展,康城医废集中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市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淮上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规划建设。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工作。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有序推进原八一化工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程。

四是统筹推进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绿色产业,以“创新之城•材料之都”引领经济转型升级,打造生态与经济和谐发展之路。推动产业合理布局,天润化工、丰原集团、佳先化工退市进园,八一化工停产搬迁。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省级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和集中供热设施建成运行。加强工业污染源日常监管,依法查处企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五是严肃精准有效实施问责。对督察组移交的“违法违规经营的加油站点查处不到位”等3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事项,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依据有关规定,对7个党组织和单位、14名县处级领导干部,28名科级及以下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下一步,蚌埠市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安徽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两山”理论,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一是坚定不移推动绿色发展。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二是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序时进度推进未完成的问题整改,对已整改的问题加强跟踪,巩固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三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精准治污,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四是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对照督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深挖制度根源,强化措施,加快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中共蚌埠市委 蚌埠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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