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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提升妇女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2021-04-19 14:57   

一是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妇女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简化受理审查程序,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申请全部实行“当天审查、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对残疾、老年等有特殊困难的求援妇女提供预约、上门受理等服务;对情况紧急或即将超过仲裁、诉讼时效的,先予受理,事后补办手续。

二是完善站点建设。规范全县14个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贴近基层的优势,方便困难妇女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在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配备网络设备,方便基层援助站及时与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值班律师对接,解答基层妇女群众的法律问题。在全县217个村(社区)等法律援助联络点设立维权联络员,定期排摸,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的苗头、隐患、矛盾。特别是涉及家庭暴力、妇女遭受虐待、遗弃的,做到及时介入,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妇女,第一时间引导其申请法律援助。

三是强化监督,提升服务质量。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落实点援制、“援调对接”、疑难案件集体讨论机制等,出台《五河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办法(试行)》,制定评估指标,组建案件质量评估小组,通过检查法律援助案件案卷、旁听案件庭审、回访受援人、征询承办案件的法官、检察员、仲裁员等形式,促进涉及妇女维权的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稳步提升。通过现场服务评价、短信回访、发放受援人评议卡的形式,请来访人、受援人对法律援助人员的态度、办案效果等进行评价,回访满意率达100%。(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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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妇女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简化受理审查程序,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申请全部实行“当天审查、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对残疾、老年等有特殊困难的求援妇女提供预约、上门受理等服务;对情况紧急或即将超过仲裁、诉讼时效的,先予受理,事后补办手续。

二是完善站点建设。规范全县14个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贴近基层的优势,方便困难妇女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在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配备网络设备,方便基层援助站及时与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值班律师对接,解答基层妇女群众的法律问题。在全县217个村(社区)等法律援助联络点设立维权联络员,定期排摸,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的苗头、隐患、矛盾。特别是涉及家庭暴力、妇女遭受虐待、遗弃的,做到及时介入,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妇女,第一时间引导其申请法律援助。

三是强化监督,提升服务质量。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落实点援制、“援调对接”、疑难案件集体讨论机制等,出台《五河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办法(试行)》,制定评估指标,组建案件质量评估小组,通过检查法律援助案件案卷、旁听案件庭审、回访受援人、征询承办案件的法官、检察员、仲裁员等形式,促进涉及妇女维权的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稳步提升。通过现场服务评价、短信回访、发放受援人评议卡的形式,请来访人、受援人对法律援助人员的态度、办案效果等进行评价,回访满意率达100%。(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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