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何沛)“我没喝酒,我只是嚼的槟榔。”近日,在交警部门酒驾设卡现场,一名涉嫌酒后驾驶的机动车驾驶人对民警现场演起“戏”来,不仅声称自己是因为嚼槟榔导致检测数据不准,还“假吹气”、企图拿钱给民警等,上演了一出荒唐闹剧。
当天晚上,辖区交警七大队民警在延安路与燕山路交叉口设卡夜查酒驾。21:18,一男子驾驶一辆白色轿车经过查缉点时,看到前方有交警查酒驾后,便将车停了下来。随即,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达到了酒驾标准。面对这一结果,驾驶人称自己没有喝酒,只是嚼的槟榔。
“到底喝没喝?是喝了一点,还是没喝。”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再三表示,“没喝酒,就嚼的槟榔。”再去检测下,结果显示正常就可以走。”听到驾驶人的解释,执勤民警向其说明,再做一次吹气式酒精检测。
随后,驾驶人再次被带到检测点。接下来,驾驶人使出浑身解数,他一直只是含住测试吸管,或是不吹气,或是只吹一口,反复多次始终无法完成呼气式酒精检测。
因驾驶人不配合呼气酒精检测,民警将其带往附近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抽完血之后,驾驶人又被带回了现场。此时,驾驶人见有一位民警离他比较近,便又口出惊人之语,“要不这样,我拿几千块钱给你。”见又有民警前来,驾驶人表示想“私了”,“费用”可以在场的民警匀一匀。
面对这样的说辞,民警们哭笑不得。在民警多次言辞拒绝后,驾驶人沉默了一会,表示自己“应该是酒驾”,因为晚上“只喝了两瓶啤酒”。
经检测,该驾驶人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不过,民警在上网查询驾驶人信息时发现,该男子于2019年在石家庄就因酒驾被处罚过,这次属于二次酒驾。
最终,驾驶人周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因其属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吊销驾驶证,罚款2000元,并处10日以下拘留。
交警部门表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已经耳熟能详了,但是还是有不少人以身试法,在被查获的时候,想尽一切办法想逃脱处罚,胡搅蛮缠,丑态百出。比如在查酒驾行动中,有人以嚼槟榔为理由,也有人称自己吃了蛋黄派,以此逃避酒驾处罚。事实上,一些驾驶人嚼槟榔、喷香水、灌漱口水,往往是掩耳盗铃,最终弄巧成拙。如果对这个数值确实有异议,民警会带驾驶人进行抽血鉴定,最终是以血液鉴定结果为准。
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酒后不开车是大家应该恪守的底线,也是为了自己和他人必须遵从的安全线,切莫心存侥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