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市委办公室印发《市直机关内设机构干部“双向选择”办法》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市直各单位(不含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协机关)均要开展干部“双向选择”。“双向选择”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择优上岗的原则,本次采取“上选下”为主的方式进行。 蚌埠新闻网记者 李扬 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