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靳瑾 通讯员 朱雪萍)《蚌埠市龙子湖景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法,为龙子湖景区建设、管理、保护和利用提供了法治保障。日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就《条例》贯彻执行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此前,市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征集对《条例》实施情况及龙子湖景区环境整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了解景区规划编制、环湖沿岸排水口分布、雨污管网建设、景区内村庄征迁等情况。在此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组通过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全方位了解《条例》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组对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和环湖各区(管委会)在推进《条例》实施,加强景区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同时,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环龙子湖沿岸部分排水口水质黑臭,水质监测信息通报机制不够通畅,部分村民在景区内饲养畜禽、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堆放建筑材料等造成景区环境污染等,要求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大《条例》宣传和执行力度,加强景区环境治理,提升景区管理水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