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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强制执行

2021-06-16 09:07 蚌埠新闻网  

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何沛 通讯员 宁振中文/图)近日,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通过法院成功追索到一笔迟到的罚金,因商户患上“拖延症”,罚金为双倍。据了解,在城管执法部门查处的违法案件中,部分违法当事人存在侥幸心理,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给城管执法带来困扰。

2020年1月,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该案当事人杨某在其经营的电动车维修店门前实施了占用道路维修电动车的行为,违反了《蚌埠市城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执法检查并拍照取证,同时对其做出罚款七百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现场,杨某本人认可该违法行为,签署了本案的所有法律文书。

执法人员现场取证,杨某在其经营的电动车维修店门前占用道路维修电动车。

随后,执法人员向杨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但一直到2020年6月,杨某一直未履行城管处罚决定。执法人员多次督促,又依法向其下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杨某仍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针对杨某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为了维护法律尊严、确保执行到位,同年6月,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依法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近日,该起案件已执行到位。杨某缴纳了原罚款,并因逾期履行处罚决定被加处一倍的罚金,付出了双倍的‘代价’。”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法院裁定,强制执行杨某缴纳原罚款七百元、因其逾期未履行被加处罚款七百元,共计一千四百元。

该起违法占道作业案件被强制执行行政罚款,为我市城管执法系统市容类案件首例。“下一步,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将继续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严查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完善‘城管+司法’的沟通协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执行的有效衔接,推进城市管理领域违法案件的执行,为维护我市良好的城市市容和环境秩序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该负责人表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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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何沛 通讯员 宁振中文/图)近日,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通过法院成功追索到一笔迟到的罚金,因商户患上“拖延症”,罚金为双倍。据了解,在城管执法部门查处的违法案件中,部分违法当事人存在侥幸心理,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给城管执法带来困扰。

2020年1月,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该案当事人杨某在其经营的电动车维修店门前实施了占用道路维修电动车的行为,违反了《蚌埠市城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执法检查并拍照取证,同时对其做出罚款七百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现场,杨某本人认可该违法行为,签署了本案的所有法律文书。

执法人员现场取证,杨某在其经营的电动车维修店门前占用道路维修电动车。

随后,执法人员向杨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但一直到2020年6月,杨某一直未履行城管处罚决定。执法人员多次督促,又依法向其下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杨某仍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针对杨某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为了维护法律尊严、确保执行到位,同年6月,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依法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近日,该起案件已执行到位。杨某缴纳了原罚款,并因逾期履行处罚决定被加处一倍的罚金,付出了双倍的‘代价’。”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法院裁定,强制执行杨某缴纳原罚款七百元、因其逾期未履行被加处罚款七百元,共计一千四百元。

该起违法占道作业案件被强制执行行政罚款,为我市城管执法系统市容类案件首例。“下一步,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将继续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严查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完善‘城管+司法’的沟通协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执行的有效衔接,推进城市管理领域违法案件的执行,为维护我市良好的城市市容和环境秩序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该负责人表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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