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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十个一律”“十个必须”“十条措施”要遵守

2021-08-05 08:19 蚌埠新闻网  

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张婷婷)当前,国内外疫情持续扩散蔓延,“德尔塔”毒株病毒载量极高、传播能力极强、传播速度极快,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持续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进一步落实“四早”要求,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全力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市卫健委决定在全市医疗机构实施“十个一律”、“十个必须”和“十条措施”疫情防控措施。

针对医疗机构、患者、陪护人员应尽责任,“十个一律”再强调,要求所有医疗机构一律严格落实24小时门急诊和住院部出入口的常态化管理;督促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一律规范佩戴口罩、测体温、扫“安康码”;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点一律实行24小时值班制;未设置发热门诊和发热哨点诊室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准接诊发热病人;未经预检分诊的患者一律不得进入医疗机构内部;发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患者一律实行闭环管理;所有新入院的患者及陪护人员一律进行核酸检测;医务人员在个人防护不到位的情况下一律不得接诊;医务人员一律不准在病房内接诊门诊患者;凡没有严格按要求落实者一律追究责任。

针对院感、首诊负责、医护人员防护、涉疫信息上报等工作,“十个必须”再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必须严格落实“书记、院长管院感”制度;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必须对发热门诊和留观室进行标准化改造;所有医疗机构必须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必须实行24小时接诊制度;所有发热患者必须在发热门诊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血常规检测、留观;门急诊医师在接诊时必须询问病人流行病学史、逐人测量体温,及时书写门诊病历及日志;医疗机构职工必须严格做好标准防护;医疗机构职工必须及时上报个人及家属所有涉疫信息,不得误报瞒报;医疗机构职工必须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包括重点科室人员和其他人员;所有涉及疫情防控的责任事件必须严肃处理。

针对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关节的管控,“十条措施”再细化,要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全面实施非急诊预约挂号,引导错峰就诊,严格落实“一人一诊一室”;各医疗机构要充实院感管理人员力量,全面加强对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管控,坚决守住“院内零感染、院感零容忍”的底线;要加强住院病区管理,住院患者原则上不得离开病区,且最多安排1名家属进行陪护;谢绝探视人员进入住院病区,鼓励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进行探视。要规范设置应急隔离病房,满足单间隔离要求。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在核酸结果未检出之前,应入住应急隔离病房,接诊医务人员按照要求进行个人防护。发现可疑患者要及时留观,并按照2小时报告疑似和确诊病例,4-6小时报告核酸检测结果,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要求进行排查和处置。

医院机构要对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务人员及其他人员(物业、陪护、配餐、输送、安保、保洁、护工等)进行院感防控宣传培训,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制度。要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分区处理、运送贮存和转移登记,避免交叉感染。要加强核酸检测规范化培训,定期开展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强化核酸检测质量,确保实验室安全;要储备足量的试剂、采样管等应急物资,做好大面积核酸检测应对准备。要严格落实感控监督员制度,定期开展工作检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并督促整改,防范院内感染的发生。

各定点救治医院要定期开展应对新冠肺炎病例医疗救治的应急演练,院内储备物资药品应当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确保疫情发生时有力有序处置。

市卫健委表示,将继续加强医疗机构哨点监管,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哨点”监测的敏感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凡故意制造谣言、传播不实信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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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张婷婷)当前,国内外疫情持续扩散蔓延,“德尔塔”毒株病毒载量极高、传播能力极强、传播速度极快,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持续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进一步落实“四早”要求,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全力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市卫健委决定在全市医疗机构实施“十个一律”、“十个必须”和“十条措施”疫情防控措施。

针对医疗机构、患者、陪护人员应尽责任,“十个一律”再强调,要求所有医疗机构一律严格落实24小时门急诊和住院部出入口的常态化管理;督促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一律规范佩戴口罩、测体温、扫“安康码”;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点一律实行24小时值班制;未设置发热门诊和发热哨点诊室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准接诊发热病人;未经预检分诊的患者一律不得进入医疗机构内部;发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患者一律实行闭环管理;所有新入院的患者及陪护人员一律进行核酸检测;医务人员在个人防护不到位的情况下一律不得接诊;医务人员一律不准在病房内接诊门诊患者;凡没有严格按要求落实者一律追究责任。

针对院感、首诊负责、医护人员防护、涉疫信息上报等工作,“十个必须”再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必须严格落实“书记、院长管院感”制度;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必须对发热门诊和留观室进行标准化改造;所有医疗机构必须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必须实行24小时接诊制度;所有发热患者必须在发热门诊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血常规检测、留观;门急诊医师在接诊时必须询问病人流行病学史、逐人测量体温,及时书写门诊病历及日志;医疗机构职工必须严格做好标准防护;医疗机构职工必须及时上报个人及家属所有涉疫信息,不得误报瞒报;医疗机构职工必须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包括重点科室人员和其他人员;所有涉及疫情防控的责任事件必须严肃处理。

针对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关节的管控,“十条措施”再细化,要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全面实施非急诊预约挂号,引导错峰就诊,严格落实“一人一诊一室”;各医疗机构要充实院感管理人员力量,全面加强对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管控,坚决守住“院内零感染、院感零容忍”的底线;要加强住院病区管理,住院患者原则上不得离开病区,且最多安排1名家属进行陪护;谢绝探视人员进入住院病区,鼓励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进行探视。要规范设置应急隔离病房,满足单间隔离要求。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在核酸结果未检出之前,应入住应急隔离病房,接诊医务人员按照要求进行个人防护。发现可疑患者要及时留观,并按照2小时报告疑似和确诊病例,4-6小时报告核酸检测结果,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要求进行排查和处置。

医院机构要对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务人员及其他人员(物业、陪护、配餐、输送、安保、保洁、护工等)进行院感防控宣传培训,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制度。要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分区处理、运送贮存和转移登记,避免交叉感染。要加强核酸检测规范化培训,定期开展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强化核酸检测质量,确保实验室安全;要储备足量的试剂、采样管等应急物资,做好大面积核酸检测应对准备。要严格落实感控监督员制度,定期开展工作检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并督促整改,防范院内感染的发生。

各定点救治医院要定期开展应对新冠肺炎病例医疗救治的应急演练,院内储备物资药品应当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确保疫情发生时有力有序处置。

市卫健委表示,将继续加强医疗机构哨点监管,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哨点”监测的敏感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凡故意制造谣言、传播不实信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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