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
刁小健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马雪松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魏宏波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姚利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林荣卫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吴公礼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陈二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刘俊杰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汝元琼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二、免去:
许家才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顾倩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刁小健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魏宏波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马雪松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林荣卫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姚昌米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姚利华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陈颉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