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李景)9月15日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举行会议,听取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初步审查情况的报告,对出席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代表进行了资格审查。会议通过了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提请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审议。
会议由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马天奇主持。
报告说,经市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会确定并报省委批准,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460名左右,最终选举产生代表452名。各选举单位在选举产生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代表过程中,按照市委下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蚌埠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提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提出推荐人选,与市委组织部沟通、认真考察后,经党委(工委)集体研究,党委(工委)全体(扩大)会议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报市委审查。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检监察机关、公安等17个市直部门,对预备人选进行逐一审查。各选举单位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分别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报告说,这次选出的452名代表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代表中,各级领导干部代表301名,占66.6%;生产和工作一线的党员143名,占31.6%;解放军和武警部队8名,占1.8%。各类专业技术人员95名,占21%;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48名,占10.6%。女代表122名,占27%。少数民族12名,占2.7%。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445名,占98.5%。1949年10月至1966年4月入党的1名,占0.2%;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入党的1名,占0.2%;1976年11月以后入党的450名,占99.6%。50岁以下(含50岁)293名,占64.8%。代表中有退(离)休老同志5名,十一届市委委员37名,十一届市纪委委员11名,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代表78名。
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认为,全市43个选举单位选出的452名代表,均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市委下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蚌埠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文件有关规定,符合代表产生程序和条件,代表资格有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