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记者 何沛
《蚌埠市养犬管理条例》已经实施一年多了,很多养犬的市民都给自家的爱犬办了狗证,出门也给爱犬拴上绳子。但是,记者对小区、街道等公共场所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仍然有一些市民不能做到文明养犬。
仍有个别人遛狗不拴绳
近日早晨,记者沿兰凌路行走,途经兰凤路、东海大道、龙腾路等。记者注意到,不少市民在晨练,其中也有一些遛狗的市民。
经常晨跑的王先生告诉记者,虽然关于遛狗要拴绳的宣传已经很久了,但仍有个别人放任狗在路上奔跑。“每天早晨五六点,一些居民出来遛狗,有的拴着绳子,有的直接任其乱跑。”对于狗的粪便处理,王先生说,素质高的市民自己随手处理了,不自觉的就让爱犬随地大小便。
在兰凤路附近,一名女士牵着一只泰迪犬在遛弯。“孩子上大学了,养养狗解解闷。这泰迪犬我养了有半年了。”这名女士说,自养犬起,她就按规定,给狗狗注射疫苗,办理狗证,出门拴上狗绳,狗狗粪便及时处理。
记者在与这名女士交谈时,不时有狗狗的小伙伴前来打招呼,其中不拴狗绳的并不少见。
“我们小区就有一个居民,遛狗从来不拴绳。经常就看到他家的狗在小区院子里到处乱跑,有时候还随地大小便,碰到害怕狗的人它还会汪汪乱叫,让其他居民尤其是带孩子的人心惊胆战。”市民吴女士说,希望养犬业主在乘坐电梯、遛狗时能拴住自家的“小宝贝儿”,不要给他人造成困扰。
部门联合治理不文明养犬行为
今年以来,根据《蚌埠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市多部门多方面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治理。
据了解,公安部门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养犬登记,建立养犬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组织捕杀狂犬,捕捉流浪犬;监督管理犬只收留场所;查处未经登记养犬,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等行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公共场所设置犬只禁入标识;查处养犬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占道进行犬只经营活动,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养犬,以及违规携犬外出等行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本辖区养犬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应当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做好养犬管理相关工作。
近日,蚌山区城管、公安执法人员和燕山乡政府的工作人员联合执法,在陶店家园、陶山嘉苑等小区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在现场,执法人员对市民遛狗不拴绳的行为当场进行了制止,对未办养犬证的市民进行了宣传教育,并把相关犬只装笼带走。
“希望这样的治理行动能多多开展。遛狗拴绳不仅是一种文明行为,也可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因为狗狗不拴绳而造成的邻里纠纷也屡见不鲜,为了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养犬人士遛狗最好拴绳。”居民卢先生说道。
据相关部门介绍,今年上半年,由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联合公安、行政执法、农业农村局、街道社区等多个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合执法队,多次对我市公园内出现的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现场纠正、处罚整治,同时发放宣传单,普及文明养犬法规,规范文明养犬行为。目前,我市不文明养犬整治行动,已经从公园广场向居民小区延伸。各辖区将不定期开展整治行动,为居民创造一个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
爱狗就要担起应尽的责任
记者采访了解到,遛狗不拴绳的行为被不少市民吐槽。除此之外,公共场所任由狗狗随地大小便也让市民很反感。
“家里有大型犬的,站起来都快有人高了,出门遛狗一定要拴绳。别说小孩害怕了,我们大人看了心里都有点发毛,不知道它啥时候就会扑上来。”在市民广场锻炼身体的吴先生说。
“有的市民遛狗非常文明,随身携带塑料袋等,将狗狗在路边绿化带方便的粪便收拾好扔进垃圾桶。但也有的市民不仅没有这种意识,还任由狗狗随地‘方便’。”市民陈女士说,任由狗狗随地大小便的这种行为,破坏了市容环境。万一犬只携带一些传染性疾病,粪便再被其它狗狗或者别的小孩子接触,就很容易危害人的健康。
那么,如何才能真正做到文明养犬呢?
“爱狗就要担起自己的责任。不要一两天新鲜劲过后,就对狗狗不管不问。有的人甚至在狗狗生病后,便将其弃养。”市民高先生告诉记者,自己身边就有因为狗狗生病而弃养的例子。在养狗之前,一定要想清楚,能否担任起照顾它、陪伴它的责任。另外,以领养代替购买也是一种不错的方式。
“在健全制度保障的同时,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市民要逐步形成文明养狗的习惯。爱它就要对它负责,也要对公众环境负责,担起应尽的责任,这是每一位养犬人都应从自身做起的。”爱犬人士万先生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