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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第二次醉驾在路口睡着被举报

2021-11-17 08:59 蚌埠新闻网  

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何沛)男子在醉驾被吊销驾照后,不仅不思悔改,反而再次醉驾,还在其驾驶的过程中“醉”在了路口,被市民举报。近日,交警部门公布了这起醉驾案例,希望所有交通参与人以案为戒,深刻认识醉驾犯罪的严重后果和危害。

连日来,在我市各主要道路、路口,交警部门设置卡点,开展酒驾夜查行动。    交警部门供图

2019年9月13日22时18分左右,金某酒后驾驶号牌为皖CGB5XX的小型汽车,沿解放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解放路与沿淮路交叉口时发现前方有交警查酒驾,企图掉头逃跑。在其驾驶的车辆车头调转朝西与解放路成直角时,被随后赶到的交警一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24mg/100ml。随后,公安机关聘请安徽省天平司法鉴定所鉴定,对提取金某的血液进行乙醇含量检验鉴定。经鉴定,提取金某体内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9mg/100ml,属于醉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1-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2020年8月7日,经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审理宣判,被告人金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21年10月5日,金某因无证醉驾再次被查。当天早高峰时段,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一辆号牌为苏AF017XX的电动小汽车违停在机动车道上,请警察同志去看一下。”7时20分,交警二大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在工农路与红旗四路交叉口发现当事车辆。当时该车停在路口,车头向北,金某睡在电动汽车后排座椅上。

打开车门,民警闻到金某一身酒气,且大小便失禁一身污渍。随后,民警将其带至第二人民医院抽取血样。经办案民警查询行车轨迹,确认金某驾车之事实,遂将金某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经安徽省天平司法鉴定所对提取金某的血液进行乙醇含量检验鉴定,经鉴定,提取金某体内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0mg/100ml,属于醉驾。

淮河晨刊记者了解到,今年,金某因两次醉驾,将再次面临刑事处罚。金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其罚款1000元的处罚。根据规定,其醉酒驾车的犯罪行为,将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公安交管部门始终坚持严格执法,严管严处,严厉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成为广泛社会共识,有力促进了全民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提升,为降低酒驾醉驾发生率、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法律权威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安交管部门不断提升查缉效能、拓展查处时间、空间。

交警部门表示,酒后驾驶有其顽固性和反复性,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肆意酒驾醉驾,有的甚至引发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损失。为推动巩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意识,交警部门将持续公布典型案例,希望所有交通参与人杜绝侥幸心理,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珍爱生命,坚决拒绝酒驾醉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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