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记者 靳 瑾 通 讯 员 刘嘉伟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人民选举产生的各级人大代表,肩负光荣职责,为人民代言。面对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如何丰富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内容和形式,更好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始终将“人民”二字贯穿代表工作始终,确保人民权利在各环节得到尊重和保障,社情民声在全过程得到重视和倾听。
人大代表人民选 民生项目民做主
不久前,我市圆满完成了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全市255万余名选民参选,参选率达87.8%,选举产生6372名市、县、乡人大代表,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得到进一步尊重和保障。
人大工作的基础和活力是代表,只有尊重和维护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强化代表履职服务和保障,才能最大化发挥代表作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就是生动实践——2018年10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工作试点;次年9月,工作在县乡两级全面推开。代表和群众提出需求和项目,代表投票决定,监督实施过程、评价办理结果,真正实现了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从“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的转变。从公交一体化、农村环境整治、村卫生室提升改造,到城乡幼儿园建设、桥梁护栏加固、住宅小区公共晾衣架安装等,切切实实解决了一批群众所思所盼的身边事、“民心”事,为“老问题”、“小困难”开出了“新药方”。
“民生实事票决制为基层代表议大事、定实事提供新的平台和抓手,有力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在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主任刘明看来,“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主办、代表主体、群众参与”机制,代表全程参与,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让“民生”实事更得“民心”。
三年的实践证明,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创新了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实践方式,特别是将人大决定权和监督权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组合拳”,使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更加具体化,代表作用发挥有了切实的抓手,同时也赋予了人大监督更加丰富的法治内涵、实践价值和社会效应。
让议案建议“真落地” 让人民群众“真满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代表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使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那么,如何保证代表真正反映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提出的建议、议案真正落实而不是“被满意”?
审议报告,提出议案建议是代表履职的重要渠道。一方面,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强化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代表的履职培训,为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做好服务保障;一方面,以增强办理实效为重点,不断完善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机制,督促承办单位把注意力放在解决问题和工作落实上,促进议案建议办理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通过强化重点督办,采取集中督办、个案调度和现场督办等方式,对办理不满意、基本满意的要求继续办理,对问题应解决能解决而未解决的议案建议持续跟踪,连年“回头看”予以督办。
连续三年,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一年一举措,持续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形成“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各工委对口督办、网络平台实时督办、专门机构重点督办、特别是对应解决能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后持续督办”的闭环式督办格局,着力提升问题解决率和工作落实率,有效杜绝代表“被满意”现象。
2018年以来,市十六届人大代表提出的807件议案建议均得到了有效办理,问题解决率逐年提升,人大代表为民代言的民主权利和履职积极性也同步提升。诸如在督办取缔汉明街及周边路面停车位暨启用地下车库建议中,市人大先后组织多次实地调研核查和会议调度,跟踪措施落实,力促有关部门依法取缔汉明街周边路面停车位,改造区域地下停车场,新增地下停车位1000余个,实现了“还路于民”。此类“回头看”重点督办方式,已定型成为我市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有效特色机制。
“代表来自人民,自身也是人民的一员。守好自己的本职,履职才有底气。”一位市人大代表告诉记者,代表履职尽责、为民发声,将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才能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