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融媒体记者 何沛)连日来,交警部门针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骑乘人员,进行现场教育、查纠,责令其佩戴安全头盔。在查纠过程中,一些骑乘人员存在侥幸心理,纷纷为自己的行为找理由,认为不戴头盔也不会受到处罚。对此,交警部门进行了相应解答。
“目前,全市共享电单车完成头盔配置,骑共享电单车不戴头盔也在查纠范围内。但在查纠过程中,我们发现,除了部分家用电动车车主未佩戴安全头盔外,一些骑共享电单车的市民、外卖骑手也没有按规定戴头盔。我们对其进行了现场教育,并责令佩戴安全头盔。”交警三大队执勤民警介绍。
交警部门表示,虽然现在针对骑电动车不戴头盔,交警部门仍以劝导和教育为主,不会做出处罚,但“不罚”不意味着“不管”。
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管理大队负责人表示,对于骑乘人员未戴头盔的行为,交警部门采取了相应举措。一是对于随身携带头盔却未按规定戴头盔上路的电动车骑乘人员,执勤交警进行现场宣传教育后责令其立即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二是对于没有随身携带安全头盔的骑乘人员,交警会让其回家取回安全头盔,现场佩戴好后才允许再次上路。三是对于称自己没有安全头盔、不愿意配合佩戴安全头盔的骑乘人员,交警部门将要求其做志愿者,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达到一定时间后方可离开。希望通过此类方式,加强对违法电动车驾驶人自身的交通安全教育,扩大社会宣传效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