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媒体云APP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老年人安全出行莫“任性”

2022-03-07 09:36 蚌埠新闻网  

蚌埠新闻网记者 何沛

近年来,涉及老年人的交通事故呈现高发态势,对老年人的身心安全造成很大威胁,同时也带来很多社会问题。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老年人的出行方式以步行、骑行、公共交通为主,而随意横穿道路、翻越护栏、闯红灯、未按规定让行等违法行为是造成老年人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涉老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由于老年人身体机能下降,交通安全知识普遍薄弱,加之道路出行环境不断复杂化等,涉及老年人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老年人交通安全问题受到广泛关注。近年来,在我市发生了多起老年人闯红灯、横穿马路遭碾压的交通事故,引发市民议论。

2020年11月4日,怀远县榴城镇禹都大道新桥社居委公交站台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名老人从公交车站下车之后,没有走施划有人行横道的路口处过马路,而是选择了直接横穿马路,与一辆超速行驶的小轿车相撞,造成两人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在此起事故中,行人与轿车均存在过错,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一些老年人从乡镇搬到城市居住,对复杂的交通环境并不熟悉,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因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另外,随着年龄的增长,大部分老年人视力听力减弱、应变能力也相对变弱。因此,老年人过马路时更应谨慎小心。”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交警部门提醒,老年人出行时,应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通过路口时,请走人行横道,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确保安全后再通过。老年人尽量减少清晨、夜间出行,在能见度低时段出行,最好穿颜色鲜艳亮丽、有反光条的衣服,或戴上反光手环,以便引起过往司机注意,降低风险。而作为子女,要多引导他们学习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通法规,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抄近道“花式跨栏”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胜利路、朝阳路等路段,发现翻越栏杆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在胜利东路与兴华路交叉口附近,两名老人边走边聊上了机动车道。来到路中央,她们把手中的物品放在地上,互相搀扶着颤颤巍巍爬上栏杆,吃力地翻了过去。其中一人跳下时,脚下一个踉跄,好在双手抓得紧,才没有摔倒……15分钟左右,共有5人选择走这条“捷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道路中间的隔离护栏、隔离绿化带、机非隔离护栏都不能跨越。即使有法律法规的约束,一些老年人为了图方便、省时间,就算距离人行道或过街设施咫尺之遥,却依然选择翻越护栏“另辟蹊径”,这不仅是置自身生命安全于不顾,也给道路交通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道路中央护栏,不仅起到了隔离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的作用,还起到了警示交通参与者、传递交通信息、预防交通事故的作用,不可随意跨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翻越栏杆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也会迫使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突然降速,导致车辆碰撞、剐擦事故的发生。”交警部门表示。

图方便骑行在“危险边缘”

除步行外,骑行也是老年人主要的出行方式之一,包括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以及电动三轮车等。但由于老年人身体机能衰退,动作、反应相对缓慢,加之普遍缺乏交通安全知识等,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且老年人一旦发生事故,受伤甚至致死的概率更大。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老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大多图方便,认为只要道路和路口上车少人少,驾驶足够“灵活”,就能快速穿越车流人流,闯红灯、随意变道行驶、逆行等违法行为在道路上很常见,这导致电动自行车很容易与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形成冲突,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2021年5月29日9时许,五河县城关镇兴沱路与青年路交叉口处,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两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车祸导致骑乘电动车的两名老人当场身亡。交警部门认定,机动车驾驶人杨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进入路口后对路面疏于观察,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未采取有效避让措施,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程某付驾驶非机动车载人上道路超速行驶,违反交通标线,承担次要责任;乘客张某无责任。

2021年12月22日,一名老人驾驶电动自行车经过胜利东路南侧时闯红灯后变道,与一辆重型货车相撞。老人经过多天救治,最终不幸身亡。交警部门认定,在此次事故中,电动车驾驶人承担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货车驾驶人无责任。

交警部门表示,上述案例是无视交通法规、缺乏交通安全意识的后果。虽然老年人是交通出行者中的弱势群体之一,但交通法规并不会因为弱势群体有所改变。在此提醒,老年人出行最好不要骑行电动自行车,可以选择步行、也可以乘坐公交车等交通工具出行。如需骑行电动自行车,要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要为了方便、抄近路,将自己和他人推向危险的境地。(完)

120

蚌埠新闻网记者 何沛

近年来,涉及老年人的交通事故呈现高发态势,对老年人的身心安全造成很大威胁,同时也带来很多社会问题。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老年人的出行方式以步行、骑行、公共交通为主,而随意横穿道路、翻越护栏、闯红灯、未按规定让行等违法行为是造成老年人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涉老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由于老年人身体机能下降,交通安全知识普遍薄弱,加之道路出行环境不断复杂化等,涉及老年人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老年人交通安全问题受到广泛关注。近年来,在我市发生了多起老年人闯红灯、横穿马路遭碾压的交通事故,引发市民议论。

2020年11月4日,怀远县榴城镇禹都大道新桥社居委公交站台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名老人从公交车站下车之后,没有走施划有人行横道的路口处过马路,而是选择了直接横穿马路,与一辆超速行驶的小轿车相撞,造成两人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在此起事故中,行人与轿车均存在过错,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一些老年人从乡镇搬到城市居住,对复杂的交通环境并不熟悉,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因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另外,随着年龄的增长,大部分老年人视力听力减弱、应变能力也相对变弱。因此,老年人过马路时更应谨慎小心。”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交警部门提醒,老年人出行时,应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通过路口时,请走人行横道,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确保安全后再通过。老年人尽量减少清晨、夜间出行,在能见度低时段出行,最好穿颜色鲜艳亮丽、有反光条的衣服,或戴上反光手环,以便引起过往司机注意,降低风险。而作为子女,要多引导他们学习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通法规,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抄近道“花式跨栏”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胜利路、朝阳路等路段,发现翻越栏杆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在胜利东路与兴华路交叉口附近,两名老人边走边聊上了机动车道。来到路中央,她们把手中的物品放在地上,互相搀扶着颤颤巍巍爬上栏杆,吃力地翻了过去。其中一人跳下时,脚下一个踉跄,好在双手抓得紧,才没有摔倒……15分钟左右,共有5人选择走这条“捷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道路中间的隔离护栏、隔离绿化带、机非隔离护栏都不能跨越。即使有法律法规的约束,一些老年人为了图方便、省时间,就算距离人行道或过街设施咫尺之遥,却依然选择翻越护栏“另辟蹊径”,这不仅是置自身生命安全于不顾,也给道路交通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道路中央护栏,不仅起到了隔离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的作用,还起到了警示交通参与者、传递交通信息、预防交通事故的作用,不可随意跨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翻越栏杆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也会迫使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突然降速,导致车辆碰撞、剐擦事故的发生。”交警部门表示。

图方便骑行在“危险边缘”

除步行外,骑行也是老年人主要的出行方式之一,包括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以及电动三轮车等。但由于老年人身体机能衰退,动作、反应相对缓慢,加之普遍缺乏交通安全知识等,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且老年人一旦发生事故,受伤甚至致死的概率更大。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老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大多图方便,认为只要道路和路口上车少人少,驾驶足够“灵活”,就能快速穿越车流人流,闯红灯、随意变道行驶、逆行等违法行为在道路上很常见,这导致电动自行车很容易与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形成冲突,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2021年5月29日9时许,五河县城关镇兴沱路与青年路交叉口处,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两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车祸导致骑乘电动车的两名老人当场身亡。交警部门认定,机动车驾驶人杨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进入路口后对路面疏于观察,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未采取有效避让措施,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程某付驾驶非机动车载人上道路超速行驶,违反交通标线,承担次要责任;乘客张某无责任。

2021年12月22日,一名老人驾驶电动自行车经过胜利东路南侧时闯红灯后变道,与一辆重型货车相撞。老人经过多天救治,最终不幸身亡。交警部门认定,在此次事故中,电动车驾驶人承担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货车驾驶人无责任。

交警部门表示,上述案例是无视交通法规、缺乏交通安全意识的后果。虽然老年人是交通出行者中的弱势群体之一,但交通法规并不会因为弱势群体有所改变。在此提醒,老年人出行最好不要骑行电动自行车,可以选择步行、也可以乘坐公交车等交通工具出行。如需骑行电动自行车,要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要为了方便、抄近路,将自己和他人推向危险的境地。(完)

相关阅读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