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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连造祸端 多成悬案不了了之

2019-07-03 09:26

蚌埠新闻网记者 何沛

高空抛物问题,历来被称作“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近期,高空抛物致人受伤甚至死亡的事件频频发生,高空抛物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6月19日下午,江苏省南京市发生一起高空抛物伤人事件,一名放学回家的女童在家门口被砸伤头部;6月22日,深圳市某小区高空坠下一杠铃,将路人头部砸伤……据相关试验,从高楼层扔下一个鸡蛋,如果砸到人,就可能导致脑震荡或者颅内出血。面对接连不断的高空抛物惨剧,我们不禁要问:如何才能让悲剧不再重演?随着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如果不能杜绝高空抛物,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位受害者。

A

高空抛物连造祸端

近两年,我市也发生过多起高空抛物事件。2018年7月13日,禹会区人民法院就对一起“高空抛物”案件进行了公开审判,嫌疑人刘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

当天,刘某饮酒后回家,在所在小区9号楼一单元7楼平台,将放在楼梯平台上的毛竹梯从平台窗户扔下,把刚好从单元楼门口经过的孕妇葛女士砸伤。这个案子也是我省首例市民因高空抛物被判刑的案例。

虽然刘某被判时隔不到一年,但在我市,依然有不少因高空抛物造成损失的事件。

2018年8月20日下午,绿地世纪城柏仕公馆发生了惊险一幕。一名老人抱着刚满8个月的孙子在楼下玩耍,不料楼上掉落一颗梨核正巧砸到孩子的头部……

今年年初,在蓝天城小区,一个月内连续发生了多起高空抛物事件,砸坏了好几辆车,还差点砸到过路的行人。根据监控显示的画面,抛物的地点,大约是在10号楼的楼顶,以及16楼、17楼的楼梯间几处,地点并不固定……

上述事例在市民朋友圈转发和媒体间报道后,才被市民所知晓,然而更多的高空抛物根本找不到人,寻不到头。

“前两年,我家院子经常会出现瓜子壳。通常是头天睡觉之前打扫干净后,第二天中午或者下午就会出现一堆。”家住晨光花园的刘女士告诉记者,她家住在一楼,扔垃圾的肯定是楼上5家住户的其中一家。一连一个星期后,忍无可忍的她挨家挨户上门问询,结果没有一家承认。无奈之下,她没事就搬着板凳坐在院子里,看看是谁往下扔瓜子壳。后来,她多次在楼道间张贴告示,过了一段时间,院子里就没有再出现过瓜子壳。

类似的情况,也曾在绿地世纪城上演。“有未掐灭的烟头、有生活垃圾,后来居然有人扔下了尿不湿和用大量卫生纸包裹的粪便!”有居民反映,这来来往往的不仅有大人,还有小孩子,被垃圾砸到了怎么办?

B

多成悬案不了了之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听到市民反映的很多事例,结果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多数高空抛物因无法找到肇事者都成了悬案,最后不了了之。

在交通家园院内,一辆停在小区楼下的私家车不幸被高空抛下的一块石头砸中,车主气愤不已,但无法找到抛物人。

记者走访数家小区了解到,一些物业虽然多次接到业主关于高空抛物的投诉,但绝大多数高空抛物事件找不到肇事者。“高空抛物是一瞬间的事,很难抓到现行。”居民王女士说,由于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有时候物业也只是张贴了公告。但谁又能保证,高空抛物不会砸到人,如果砸到谁也担不起这个责任。

而在采访中,物业说出了自己的苦衷。“对于高空抛物,物业管理存在很大难度。主要是取证困难,处理一起高空抛物,费时费人力,最终或许还是查不到。”很多物业的做法只能是在小区里张贴公告,进行宣传,但这种做法仍然是治标不治本。

“为了防止高空抛物,杭州一小区内设了47个朝天摄像头,专门用来记录谁家有乱抛物的行为。”市民赵先生说,一旦发生了高空坠物事故,电脑上可以快速调取某栋楼某天某个时间段的录像,调查起来十分方便。另外,摄像头只看得到窗户看不到室内,业主也完全不需要担心隐私问题。他表示,物业在每幢楼都安装监控摄像头,是目前而言相对容易操作的一个办法。

C

市民呼吁加大监管

如何有效监管这种危险行为,成为了不少市民关注的重点。

记者了解到,在高空抛物事件的起始阶段,我国有三种判决模式。第一种,2000年发生的重庆烟灰缸案,这个案例是全国首例高空无主坠物连坐赔偿案。整栋楼的用户,除非能够证明不是自己砸的,否则都要连带赔偿;第二种,2010年发生的济南菜板案,判决要求被侵权人找出究竟是谁扔的,否则不能提起诉讼,如果被侵权人找不到加害人,则起诉被驳回;第三种,2006年发生的深圳玻璃案,经过4年,最后二审判决,涉事大厦的相关73户业主每户补偿4000元。

在2016年9月,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一份判决显示,刘某及雇员向某在安装窗户时,由于刘某不按规范操作致使正在安装的一扇窗户从高空坠落,砸中行人王某,致其当场死亡。法院认为,刘某在施工操作时因疏忽大意,导致高空坠物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刘某自首、悔罪态度及事后尽力赔偿被害人损失获得谅解的情节,法院最终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由此可见,涉及到高空抛物,有时不仅仅是侵权赔偿的问题。如果触犯刑罚,责任人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需要各个部门配合宣传以及全民的安全意识加强,才可能减少高空抛物事件的发生。解决这一问题,技术法律缺一不可。推动各个小区在高层建筑物上安装能够捕获高速运动的摄像头,一方面有利于取证,另一方面可达到震慑和教育的效果。”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伟表示。

记者上网查询了解到,早在两年前,为了杜绝高空抛物,苏州工业园区的一小区就专门设置了监控摄像头,当时共安装了十个。结果,从摄像头安装到现在,再也没有出现过高空抛物。

“随着大家对高空抛物防范意识的不断增强,我们也希望能借鉴外地经验,安装监控摄像头。”市民马女士说,高空抛物不仅仅是生活习惯的问题,更是缺乏责任的表现。防范高空抛物事件,除了成年人管好自己,家长也要对孩子进行宣传和教育。杜绝这种现象靠自觉之外,也靠有关部门强有力的措施。遇到高空抛物,要有人追究才行。

“加强高空抛物治理,除了相关部门的监管,还需要通过对相关法律制度进行设计。”市民高先生说,在香港,只要从高空向下抛物,并对人造成危险,就是犯罪行为。当地处罚高空抛物的主要依据是《简易程序治罪条例》。该条例规定:“如有人自建筑物掉下任何东西,或容许任何东西自建筑物坠下,以致对在公众地方之内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险或损伤者,则掉下该东西或容许该东西坠下的人,即属犯罪,可处罚款1万元港币及监禁6个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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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新闻网记者 何沛

高空抛物问题,历来被称作“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近期,高空抛物致人受伤甚至死亡的事件频频发生,高空抛物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6月19日下午,江苏省南京市发生一起高空抛物伤人事件,一名放学回家的女童在家门口被砸伤头部;6月22日,深圳市某小区高空坠下一杠铃,将路人头部砸伤……据相关试验,从高楼层扔下一个鸡蛋,如果砸到人,就可能导致脑震荡或者颅内出血。面对接连不断的高空抛物惨剧,我们不禁要问:如何才能让悲剧不再重演?随着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如果不能杜绝高空抛物,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位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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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连造祸端

近两年,我市也发生过多起高空抛物事件。2018年7月13日,禹会区人民法院就对一起“高空抛物”案件进行了公开审判,嫌疑人刘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

当天,刘某饮酒后回家,在所在小区9号楼一单元7楼平台,将放在楼梯平台上的毛竹梯从平台窗户扔下,把刚好从单元楼门口经过的孕妇葛女士砸伤。这个案子也是我省首例市民因高空抛物被判刑的案例。

虽然刘某被判时隔不到一年,但在我市,依然有不少因高空抛物造成损失的事件。

2018年8月20日下午,绿地世纪城柏仕公馆发生了惊险一幕。一名老人抱着刚满8个月的孙子在楼下玩耍,不料楼上掉落一颗梨核正巧砸到孩子的头部……

今年年初,在蓝天城小区,一个月内连续发生了多起高空抛物事件,砸坏了好几辆车,还差点砸到过路的行人。根据监控显示的画面,抛物的地点,大约是在10号楼的楼顶,以及16楼、17楼的楼梯间几处,地点并不固定……

上述事例在市民朋友圈转发和媒体间报道后,才被市民所知晓,然而更多的高空抛物根本找不到人,寻不到头。

“前两年,我家院子经常会出现瓜子壳。通常是头天睡觉之前打扫干净后,第二天中午或者下午就会出现一堆。”家住晨光花园的刘女士告诉记者,她家住在一楼,扔垃圾的肯定是楼上5家住户的其中一家。一连一个星期后,忍无可忍的她挨家挨户上门问询,结果没有一家承认。无奈之下,她没事就搬着板凳坐在院子里,看看是谁往下扔瓜子壳。后来,她多次在楼道间张贴告示,过了一段时间,院子里就没有再出现过瓜子壳。

类似的情况,也曾在绿地世纪城上演。“有未掐灭的烟头、有生活垃圾,后来居然有人扔下了尿不湿和用大量卫生纸包裹的粪便!”有居民反映,这来来往往的不仅有大人,还有小孩子,被垃圾砸到了怎么办?

B

多成悬案不了了之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听到市民反映的很多事例,结果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多数高空抛物因无法找到肇事者都成了悬案,最后不了了之。

在交通家园院内,一辆停在小区楼下的私家车不幸被高空抛下的一块石头砸中,车主气愤不已,但无法找到抛物人。

记者走访数家小区了解到,一些物业虽然多次接到业主关于高空抛物的投诉,但绝大多数高空抛物事件找不到肇事者。“高空抛物是一瞬间的事,很难抓到现行。”居民王女士说,由于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有时候物业也只是张贴了公告。但谁又能保证,高空抛物不会砸到人,如果砸到谁也担不起这个责任。

而在采访中,物业说出了自己的苦衷。“对于高空抛物,物业管理存在很大难度。主要是取证困难,处理一起高空抛物,费时费人力,最终或许还是查不到。”很多物业的做法只能是在小区里张贴公告,进行宣传,但这种做法仍然是治标不治本。

“为了防止高空抛物,杭州一小区内设了47个朝天摄像头,专门用来记录谁家有乱抛物的行为。”市民赵先生说,一旦发生了高空坠物事故,电脑上可以快速调取某栋楼某天某个时间段的录像,调查起来十分方便。另外,摄像头只看得到窗户看不到室内,业主也完全不需要担心隐私问题。他表示,物业在每幢楼都安装监控摄像头,是目前而言相对容易操作的一个办法。

C

市民呼吁加大监管

如何有效监管这种危险行为,成为了不少市民关注的重点。

记者了解到,在高空抛物事件的起始阶段,我国有三种判决模式。第一种,2000年发生的重庆烟灰缸案,这个案例是全国首例高空无主坠物连坐赔偿案。整栋楼的用户,除非能够证明不是自己砸的,否则都要连带赔偿;第二种,2010年发生的济南菜板案,判决要求被侵权人找出究竟是谁扔的,否则不能提起诉讼,如果被侵权人找不到加害人,则起诉被驳回;第三种,2006年发生的深圳玻璃案,经过4年,最后二审判决,涉事大厦的相关73户业主每户补偿4000元。

在2016年9月,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一份判决显示,刘某及雇员向某在安装窗户时,由于刘某不按规范操作致使正在安装的一扇窗户从高空坠落,砸中行人王某,致其当场死亡。法院认为,刘某在施工操作时因疏忽大意,导致高空坠物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刘某自首、悔罪态度及事后尽力赔偿被害人损失获得谅解的情节,法院最终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由此可见,涉及到高空抛物,有时不仅仅是侵权赔偿的问题。如果触犯刑罚,责任人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需要各个部门配合宣传以及全民的安全意识加强,才可能减少高空抛物事件的发生。解决这一问题,技术法律缺一不可。推动各个小区在高层建筑物上安装能够捕获高速运动的摄像头,一方面有利于取证,另一方面可达到震慑和教育的效果。”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伟表示。

记者上网查询了解到,早在两年前,为了杜绝高空抛物,苏州工业园区的一小区就专门设置了监控摄像头,当时共安装了十个。结果,从摄像头安装到现在,再也没有出现过高空抛物。

“随着大家对高空抛物防范意识的不断增强,我们也希望能借鉴外地经验,安装监控摄像头。”市民马女士说,高空抛物不仅仅是生活习惯的问题,更是缺乏责任的表现。防范高空抛物事件,除了成年人管好自己,家长也要对孩子进行宣传和教育。杜绝这种现象靠自觉之外,也靠有关部门强有力的措施。遇到高空抛物,要有人追究才行。

“加强高空抛物治理,除了相关部门的监管,还需要通过对相关法律制度进行设计。”市民高先生说,在香港,只要从高空向下抛物,并对人造成危险,就是犯罪行为。当地处罚高空抛物的主要依据是《简易程序治罪条例》。该条例规定:“如有人自建筑物掉下任何东西,或容许任何东西自建筑物坠下,以致对在公众地方之内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险或损伤者,则掉下该东西或容许该东西坠下的人,即属犯罪,可处罚款1万元港币及监禁6个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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