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记者 周芳林
2009年的一天,在福建省永春县,靠着捡垃圾替过世老板还债的张永志,终于还完了最后一笔欠款,准备回到家乡蚌埠。得知这个消息,法院干警、周围居住的群众等,都来为他送行,感谢张永志这些年在永春县做过的好事。
这是极其普通的一天,但对于61岁的张永志来说,这一天,他已经足足等了9年。
1997年,怀远县兰桥镇联合村多名群众筹建股份制水泥厂,建成后,资金不足决定面向社会借钱,但是村民们不敢投钱到水泥厂这种“新鲜”事物中。
在厂里做饭的张永志在村里口碑好,水泥厂厂长找到张永志,请他出面替水泥厂借钱。经张永志牵线搭桥,水泥厂借了8户村民共4.8万元。
1年后,水泥厂倒闭,厂长去世了,工厂的其他合伙人失信跑路。张永志特别能理解乡亲们焦急的心情,他独自扛起了这笔不属于他的外债,并保证说:“钱都是家家户户的血汗钱,只要我活着一天,就是要饭、捡破烂也会给大家的钱还上。”
凌晨5点,张永志独自踏上火车,到了福建省永春县。找工作时,被嫌弃学历低、年龄大,眼看从家里带来的路费也花完了,张永志想到自己出发前对乡亲们的承诺,就算要饭、捡破烂也要把钱还上,他就去捡破烂。
每天天不亮,张永志就出门拾荒,很晚才回来。有一天,他发现路边躺着一个人,他急忙把人送到了医院,并垫付了医疗费。
拾荒时,他捡到了一个女士手提包,打开一看,里面有厚厚一叠现金和几张证件。他在政府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找到失主。失主郑女士执意要给张永志一千元表达感谢,他坚决不收。他说,“这些钱本来就是你的,不需要感谢我。”
多年来,张永志忙着挣钱还债,很少回家,他总觉得不还清钱没脸回去见家乡父老。每年春节,他都是一个人在简陋的出租屋中度过。
有一天,他在永春县法院打扫卫生,一名蚌埠籍的法院干警跟他攀谈起来。了解情况后,法院干警执意要给他讨个说法。张永志谢绝了他的好意,他说,钱是村民亲自交到自己手里的,就要挣钱还人家,不还钱,心里也不踏实。
2009年,张永志还完了最后一笔欠款,准备回家,得知这个消息,永春县法院干警、周围居住的群众都来给张永志送行。
现在的张永志已过古稀之年,家庭幸福,儿孙满堂,提起他的事迹,村里人无不感佩。如今,他是村里的保洁员,为村民服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