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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小区”业委会集体辞职

2022-06-10 08:33 蚌埠新闻网  

蚌埠新闻网记者 陈瑶 文/图

“网红小区”荣盛·碧水湾最近又曝出了一个重磅事件,小区第二届业委会成员集体辞职了。

前两天,小区居民张先生在公示栏里突然看到一份辞职报告,仔细一看是业委会成员集体提出的辞职。“居民小区里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打官司的见过,业主和业委会存在矛盾的也不少见,但业委会集体辞职的还是第一次见。”张先生说,这届业委会辞职,作为居民,他有些意外。

昨天,记者在该小区的业委会公示栏里也看到了这份辞职报告,在签名人一栏有业委会几名成员的手写签名。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小区业委会负责人。

“我们只是想为小区做点事,但自从上任以来,每项工作的开展都有很大阻力,业委会承受了不应有的误解、诋毁和谩骂。我们早有去意,辞职理由在报告里写得很清楚。”业委会负责人表示,集体请辞不是一时冲动,而是几名成员深思熟虑后做出的决定。

在这份报告中,记者看到,业委会向业主、社区、街道陈述了辞职理由,提到了上任以来工作中付出的努力、遇到的阻力,以及业委会要为小区公开招标选聘物业公司这一重大事件迟迟无法推动解决的原委。

荣盛·碧水湾小区

在这份辞职报告的结尾部分,业委会表示,“自本辞职报告发出始,除法定程序事项外,辞职人员停止职务活动。”

递交了辞职报告是否算完成了辞职手续?

蚌埠市展翔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宗瀛介绍,业主委员会集体辞职的情况在我市并不多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业委会是在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街道、社区居委会指导和协助下,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如果提出辞职,应与街道沟通协调,并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

“业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也是公益性组织,业委会成员是出于热心才参与小区公共事务管理的,在工作过程中遇到阻力而请辞可以理解,不能强制他们履职。”陈宗瀛建议,出于对小区未来的考虑,业委会成员可以等下一任业委会选举出来后,做好交接工作再正式辞职。

淮河社区行管中心物业科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在辞职报告上签字的一共7名业委会成员,当初选举出的人员共9名,仅有2名成员未签字(其中一名是社区工作人员,另一名因为人在外地)。按照《蚌埠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不足总数的二分之一时,业主委员会职责自行终止,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规则》第六十六条也对业委会集体辞职的情况有相应要求,“业主委员会集体辞职或任期届满仍未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原业主委员会应当将其保管的有关凭证、档案等资料、印章以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财物移交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物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暂时保管,直到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并与其进行移交。”

淮河社区行管中心物业科负责人告诉记者,荣盛·碧水湾小区有诸多历史问题,在目前这种特殊时期,淮河社区行管中心有关人员已经开始广泛走访居民,了解民意和小区真实情况,为新一轮的业委会选举作铺垫和准备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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