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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过肩摔 男子将协警撂倒在地

2019-07-22 08:45

视频截图

蚌埠新闻网记者 何沛

在交警部门查酒驾的过程中,偶尔会出现一些不配合检查的车主。近日,在交警二大队民警查酒驾的过程中,就遇到一名抵触交警检查的车主。相比较对交警出言不逊、闯卡的行为,该车主则是乘协警不备,一个背摔将其摔倒在地。而这一幕,正巧被围观市民拍了下来,车主彭某也成了最近蚌埠视频朋友圈内最火的“摔跤人”。

事件回顾 一个过肩摔,男子将协警摔倒在地

7月17日晚8点,我市交警部门组织夜间查处酒驾行动。交警二大队在辖区燕山路附近设置稽查点,在执法过程中,民警对过往车辆的车主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在拦停一辆车牌号为皖CJ6×××的黑色轿车时,车主彭某拒绝接受检查。

再三劝说后,彭某最终从车上走了下来。在两名协警要将彭某带到路边时,就出现了令人震惊的一幕:两名协警一左一右架着身着黑色T恤的彭某准备对其依法控制,彭某却挣扎一番后,突然一把抓住身体右侧的协警,对其就是一个过肩摔,将协警摔倒在地。记者从视频看到,整个过程用时9秒,见此情形身边的群众也是惊呼一片。随后,这名男子被数位交警联手制伏。

9秒的短视频迅速在朋友圈发酵,彭某是否饮酒以及对执法人员大打出手的行为如何处理,市民们也颇为关注。“经查,彭某是秦集镇人,当天晚上确实饮酒了。经检测,彭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6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交警二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彭某已被控制。等相关调查结果出来后,将对其醉驾行为以及拒不配合执法反对执法人员大打出手、推搡谩骂,造成执法人员不同程度受伤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类似案例 强行闯卡撞翻交警被拘留

不少人觉得谩骂、推搡交警,不算什么大事。但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做出阻碍民警执行公务的行为,就可能要面临相应处罚。类似市民辱骂执法人员,对执法人员动手的事例在我市已经多次出现。

如2016年11月2日晚上,查酒驾的交警也遇到了一件危险的事情,当晚九点半左右,交警在淮上区朝阳路淮河公路桥北端设卡,结果一台摩托车居然强行闯卡,对着交警,直直地就撞了过来。幸运的是,被撞在地的民警,仅仅是腿部轻微受伤。经过血液检测,该名摩托车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182毫克,属于醉酒驾驶,另外,肇事者还未取得机动车驾照,属于无证驾驶,最终,该男子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同年11月30日晚,我市开展集中查酒驾统一行动。20点57分,在火车站站前广场凤阳路卡点,交警一大队14名执勤民警和协警,对过路司机进行酒驾抽查。一辆黑色路虎车沿凤阳路直行至珠城宾馆门口时,民警李亮示意车主靠边接受检查。面对交警拦停,车主不但没停反而加速冲卡,将李亮当场撞翻在地。驾驶人闯卡的这一幕,被很多市民用手机拍了下来。当晚,这辆黑色路虎车的信息在网络上迅速传播。交警部门立即锁定车辆进行追查。迫于舆论压力,12月1日中午,肇事司机张某来到交警一大队投案。张某被龙子湖公安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羁押于蚌埠第一看守所。

交警提醒 辱骂、袭警等行为属违法行为

“市民在路上实施交通违章后,请理解和配合交警执法,不要与执勤交警、协警发生冲突,更不能暴力抗法,以免为此付出代价。”暴力抗法是如何界定的,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要看暴力抗法者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程度,如果伤害是轻伤或以下,则定妨害公务罪;如果构成重伤或以上,则定故意伤害罪或相应罪刑。若情节严重,违法行为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从重处罚。

记者查询相关规定了解到,在查处违法时,当事人采取抱大腿、下跪等过激行为;谩骂、推搡执法人员;在法律文书上书写侮辱性文字,或抢夺、撕毁法律文书;煽动围攻执法人员;以将小孩遗弃相威胁等方式阻碍执法,导致执法工作无法进行,属于情节严重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治安管理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可对当事人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同时构成阻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可以合并执行10日以上2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下罚款。在查处违法时,当事人为逃避处罚,采用摘警帽、扇耳光、手抓、脚踢等暴力方式阻碍执法;采取驾车冲撞、拖拽等暴力方式阻碍执法,属于使用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当依照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根据《刑法》第277条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导致他人伤亡严重后果的,还可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诸如此类暴力抗法的事件,让交警部门执法环境面临挑战。”市交警支队宣教科负责人表示,在一些执法过程产生冲突后,舆论出于同情弱势群体的心理,会在一定程度上模糊对事实的判断,不排除客观上助长了暴力抗法者的气焰。暴力抗法,其中既有交通法规宣传滞后、群众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也有相关立法和社会舆论忽视民警执法权益、群众对执法人员戴着“有色眼镜”的无奈。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为有效杜绝此种恶劣行为发生,交警部门全面加强民警对查处酒驾执法规范培训,特别是针对暴力抗法等进行专门培训,增强民警的执勤装备,提高取证意识和防范意识;对现场出现抗法行为的,民警首先做好录影等取证工作,在多次劝导无效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如证实有酒驾行为,除依法进行处罚外,还将根据抗法严重情况处以“妨害公务罪”。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同时提醒,民警和协警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对任何无理取闹,辱骂甚至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民警和协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违法犯罪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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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截图

蚌埠新闻网记者 何沛

在交警部门查酒驾的过程中,偶尔会出现一些不配合检查的车主。近日,在交警二大队民警查酒驾的过程中,就遇到一名抵触交警检查的车主。相比较对交警出言不逊、闯卡的行为,该车主则是乘协警不备,一个背摔将其摔倒在地。而这一幕,正巧被围观市民拍了下来,车主彭某也成了最近蚌埠视频朋友圈内最火的“摔跤人”。

事件回顾 一个过肩摔,男子将协警摔倒在地

7月17日晚8点,我市交警部门组织夜间查处酒驾行动。交警二大队在辖区燕山路附近设置稽查点,在执法过程中,民警对过往车辆的车主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在拦停一辆车牌号为皖CJ6×××的黑色轿车时,车主彭某拒绝接受检查。

再三劝说后,彭某最终从车上走了下来。在两名协警要将彭某带到路边时,就出现了令人震惊的一幕:两名协警一左一右架着身着黑色T恤的彭某准备对其依法控制,彭某却挣扎一番后,突然一把抓住身体右侧的协警,对其就是一个过肩摔,将协警摔倒在地。记者从视频看到,整个过程用时9秒,见此情形身边的群众也是惊呼一片。随后,这名男子被数位交警联手制伏。

9秒的短视频迅速在朋友圈发酵,彭某是否饮酒以及对执法人员大打出手的行为如何处理,市民们也颇为关注。“经查,彭某是秦集镇人,当天晚上确实饮酒了。经检测,彭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6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交警二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彭某已被控制。等相关调查结果出来后,将对其醉驾行为以及拒不配合执法反对执法人员大打出手、推搡谩骂,造成执法人员不同程度受伤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类似案例 强行闯卡撞翻交警被拘留

不少人觉得谩骂、推搡交警,不算什么大事。但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做出阻碍民警执行公务的行为,就可能要面临相应处罚。类似市民辱骂执法人员,对执法人员动手的事例在我市已经多次出现。

如2016年11月2日晚上,查酒驾的交警也遇到了一件危险的事情,当晚九点半左右,交警在淮上区朝阳路淮河公路桥北端设卡,结果一台摩托车居然强行闯卡,对着交警,直直地就撞了过来。幸运的是,被撞在地的民警,仅仅是腿部轻微受伤。经过血液检测,该名摩托车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182毫克,属于醉酒驾驶,另外,肇事者还未取得机动车驾照,属于无证驾驶,最终,该男子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同年11月30日晚,我市开展集中查酒驾统一行动。20点57分,在火车站站前广场凤阳路卡点,交警一大队14名执勤民警和协警,对过路司机进行酒驾抽查。一辆黑色路虎车沿凤阳路直行至珠城宾馆门口时,民警李亮示意车主靠边接受检查。面对交警拦停,车主不但没停反而加速冲卡,将李亮当场撞翻在地。驾驶人闯卡的这一幕,被很多市民用手机拍了下来。当晚,这辆黑色路虎车的信息在网络上迅速传播。交警部门立即锁定车辆进行追查。迫于舆论压力,12月1日中午,肇事司机张某来到交警一大队投案。张某被龙子湖公安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羁押于蚌埠第一看守所。

交警提醒 辱骂、袭警等行为属违法行为

“市民在路上实施交通违章后,请理解和配合交警执法,不要与执勤交警、协警发生冲突,更不能暴力抗法,以免为此付出代价。”暴力抗法是如何界定的,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要看暴力抗法者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程度,如果伤害是轻伤或以下,则定妨害公务罪;如果构成重伤或以上,则定故意伤害罪或相应罪刑。若情节严重,违法行为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从重处罚。

记者查询相关规定了解到,在查处违法时,当事人采取抱大腿、下跪等过激行为;谩骂、推搡执法人员;在法律文书上书写侮辱性文字,或抢夺、撕毁法律文书;煽动围攻执法人员;以将小孩遗弃相威胁等方式阻碍执法,导致执法工作无法进行,属于情节严重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治安管理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可对当事人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同时构成阻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可以合并执行10日以上2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下罚款。在查处违法时,当事人为逃避处罚,采用摘警帽、扇耳光、手抓、脚踢等暴力方式阻碍执法;采取驾车冲撞、拖拽等暴力方式阻碍执法,属于使用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当依照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根据《刑法》第277条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导致他人伤亡严重后果的,还可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诸如此类暴力抗法的事件,让交警部门执法环境面临挑战。”市交警支队宣教科负责人表示,在一些执法过程产生冲突后,舆论出于同情弱势群体的心理,会在一定程度上模糊对事实的判断,不排除客观上助长了暴力抗法者的气焰。暴力抗法,其中既有交通法规宣传滞后、群众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也有相关立法和社会舆论忽视民警执法权益、群众对执法人员戴着“有色眼镜”的无奈。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为有效杜绝此种恶劣行为发生,交警部门全面加强民警对查处酒驾执法规范培训,特别是针对暴力抗法等进行专门培训,增强民警的执勤装备,提高取证意识和防范意识;对现场出现抗法行为的,民警首先做好录影等取证工作,在多次劝导无效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如证实有酒驾行为,除依法进行处罚外,还将根据抗法严重情况处以“妨害公务罪”。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同时提醒,民警和协警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对任何无理取闹,辱骂甚至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民警和协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违法犯罪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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