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融媒体记者 何沛)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经营者(包括网络电商)及相关单位发布《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该《告诫书》提醒,经营者要坚持依法合规诚信经营,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网络经营者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同时,经营者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告诫书》还提醒,经营者要积极组织货源满足群众生活需求,特别是米、面、油、蛋、奶、蔬、肉等重要民生商品和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的经营者,要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切实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重点关注各类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药店等场所的价格行为,密切关注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的价格变动,严肃查处各类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市民可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