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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9-07-30 20:42

各县、区委宣传部,市直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安徽省政工职评办《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政评办字〔2019〕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19年度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19年全市政工职评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皖宣字〔2011〕22号)和《关于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规定执行。其中,申报人的专业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

2.政工专业的参评岗位、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年限、政工研究成果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按照省政工职评办2016年7月23日下发的《关于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执行(具体内容可从安徽文明网下载)。对发表在《蚌埠宣传》上的文章,考虑到《蚌埠宣传》是全市宣传文化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经验交流的刊物,视为公开发表,属市级。

3.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并执行公务员工资的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二、工作要求

1.规范报送材料。申报政工专业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要按照规定的目录和要求报送(具体要求附后,评审相关表格可从蚌埠新闻网下载)。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把好审核关,对不具备申报条件的,不得提交评审。

2.落实聘任工作。评审工作结束后,政工职评部门将及时核发统一的政工专业任职资格证书。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办理专业职务的聘任手续,落实聘任人员有关待遇。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各单位应认真做好申报、公示、群众评议和考核推荐等工作。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负责政工职评的工作人员统一报送至市委宣传部组干科(市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5405房间),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县及以下事业单位需设岗申报评定高级政工师的,应于2019年8月10日前报市政工职评办核准后,方可申报。逾期报送或申请人个人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联系人:李媛媛,电话:3125168。为避免多数单位集中申报,报送材料提前电话预约,评审费在报送材料时一并支付。相关文件和申报表格可在安徽文明网或蚌埠新闻网下载。

四、加强组织领导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执行全国和省有关职称评审政策规定,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政策、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并取消其参评资格。

附件:报送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目录及要求

附件及表格.doc


蚌埠市政工专业职务评

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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