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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曝光一辆机动车,九次不礼让行人

2019-08-05 10:01

蚌埠新闻网记者 何沛

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形象的名片,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是这张名片上的主角。然而一些交通参与者的行为却与这张名片格格不入……近日,市交警部门曝光了一辆机动车信息,原因是遇到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且该违法行为较多。交警部门表示,希望广大驾驶人能够吸取教训,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行车,安全出行。

未礼让行人被抓拍9次

记者从交警部门发布的信息看到,此次曝光的机动车牌号为皖C80336的出租车,共有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9条。

根据相关规定,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记3分,罚100元;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记3分,罚100元。也就是说,该车主的9条违法行为合计扣27分,罚款900元。

“也许在我们的印象中,出租车往往‘闪’得更快。”市民张先生说,特别在早上7点半到8点半的早高峰、17点到19点的晚高峰,各路段早晚高峰略有不同,这两个时段车流量较大,过路行人较多,容易出现不礼让行为。

“斑马线前礼让行人,对于很多车主来说已经成为一种习惯。而对于少数车主来说,直到现在,‘礼让’还显得有些‘耽误时间’。”据交警部门介绍,自2017年以来,我市正式对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电子监控抓拍,不少车主收到了罚单。两年多过去了,随着我市对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为的持续整治,大多数车主能做到斑马线前礼让行人,只有少数车主仍在斑马线前“抢行”,还有一些车主对于“礼让”的规则一知半解。此次将违法行为较多的机动车信息予以公布曝光,就是希望给予广大车主警醒,在有监控抓拍的路段和没有监控抓拍路段一样,做到文明、安全出行,斑马线前主动礼让行人。

没监控和信号灯的路口斑马线前易“失礼”

在广场二街附近上班的王女士,因每天上下班都需要来回横穿马路几次。尽管道路上施画了斑马线,但每次似乎都没有车辆给她让行。呼啸而过的机动车让她每次过马路都战战兢兢。

“广场二街位于宝龙城市广场附近,道路是双向两车道,车辆和行人较多,一些机动车在附近找停车位或者是赶时间,并没有做到礼让行人。”王女士说,特别是在早高峰,着急上班的人们见缝插针地穿过马路,情况十分危险。

无独有偶,在东海大道、航华路、兰凌路等没有监控和信号灯的斑马线前,记者先后现场调查发现,能够做到主动礼让行人的车主确实如王女士所说少之又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内容,若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而未停车、减速让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当事驾驶人极有可能要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记者从交警部门拿到的数据显示,自2017年正式启动抓拍以来,有近千起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被记录处罚。然而,仍有一些车主对于“礼让”的规则一知半解。

“机动车驾驶员在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时,首先要观察前方是否有行人正在通过,假如经由斑马线过马路的行人,越过了道路中间线或双黄线,在车辆行进的方向,作为驾驶员要停车礼让,让行人先通过,车辆再通过。”在交警日常执勤中,面对不礼让行人的驾驶人,主动给驾驶人“上课”。

此外,我市交警部门曾多次对市民关心的车辆礼让行人的具体判定标准进行了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而“不礼让行人”的判定情形分为六种:(一)遇行人行经斑马线,鸣笛催促抢行的;(二)遇行人队伍行经斑马线,强行穿插,造成行人行进中断的;(三)同方向有二个以上车道,已经有机动车停车避让行人,其他机动车仍强行通过的;(四)灯控路口机动车不避让遵守通行规定的行人的;(五)机动车通过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未避让直行的行人的;(六)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未避让行人或未让行人优先通行的。

司机和行人都要遵守规则

记者了解到,2018年,公安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在全国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治理,建立长效治理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出行、顺畅出行。根据《意见》,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宣传曝光不礼让违法典型案例,推动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等重点车辆带头礼让,同时加强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治理,适时组织整治行动。

“交通安全关系着每个人的出行,从法规角度看,驾驶人和行人都应遵守规则,安全通过斑马线。”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市全面排查路口路段,并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合理完善交通标志标线,优化交通信号灯,科学应用右转专用信号等方式,有效均衡行人、非机动车过街和机动车通行需求。

同时,交警部门表示,在保护行人及车辆礼让行人的理念上,也必须有全面、正确的认识。在交通出行中,除了机动车要依法守规,行人本身也有应尽的责任。人行横道、天桥、地下过街通道等交通设施是行人跨越道路的合适地点。行人过马路要观察行驶车辆,确认有足够时间过人行横道,或接近车辆即将停在人行横道之前时,才可跨越道路。行人在人行横道上行走时,要继续观察接近的车辆,尽快完成跨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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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新闻网记者 何沛

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形象的名片,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是这张名片上的主角。然而一些交通参与者的行为却与这张名片格格不入……近日,市交警部门曝光了一辆机动车信息,原因是遇到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且该违法行为较多。交警部门表示,希望广大驾驶人能够吸取教训,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行车,安全出行。

未礼让行人被抓拍9次

记者从交警部门发布的信息看到,此次曝光的机动车牌号为皖C80336的出租车,共有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9条。

根据相关规定,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记3分,罚100元;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记3分,罚100元。也就是说,该车主的9条违法行为合计扣27分,罚款900元。

“也许在我们的印象中,出租车往往‘闪’得更快。”市民张先生说,特别在早上7点半到8点半的早高峰、17点到19点的晚高峰,各路段早晚高峰略有不同,这两个时段车流量较大,过路行人较多,容易出现不礼让行为。

“斑马线前礼让行人,对于很多车主来说已经成为一种习惯。而对于少数车主来说,直到现在,‘礼让’还显得有些‘耽误时间’。”据交警部门介绍,自2017年以来,我市正式对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电子监控抓拍,不少车主收到了罚单。两年多过去了,随着我市对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为的持续整治,大多数车主能做到斑马线前礼让行人,只有少数车主仍在斑马线前“抢行”,还有一些车主对于“礼让”的规则一知半解。此次将违法行为较多的机动车信息予以公布曝光,就是希望给予广大车主警醒,在有监控抓拍的路段和没有监控抓拍路段一样,做到文明、安全出行,斑马线前主动礼让行人。

没监控和信号灯的路口斑马线前易“失礼”

在广场二街附近上班的王女士,因每天上下班都需要来回横穿马路几次。尽管道路上施画了斑马线,但每次似乎都没有车辆给她让行。呼啸而过的机动车让她每次过马路都战战兢兢。

“广场二街位于宝龙城市广场附近,道路是双向两车道,车辆和行人较多,一些机动车在附近找停车位或者是赶时间,并没有做到礼让行人。”王女士说,特别是在早高峰,着急上班的人们见缝插针地穿过马路,情况十分危险。

无独有偶,在东海大道、航华路、兰凌路等没有监控和信号灯的斑马线前,记者先后现场调查发现,能够做到主动礼让行人的车主确实如王女士所说少之又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内容,若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而未停车、减速让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当事驾驶人极有可能要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记者从交警部门拿到的数据显示,自2017年正式启动抓拍以来,有近千起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被记录处罚。然而,仍有一些车主对于“礼让”的规则一知半解。

“机动车驾驶员在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时,首先要观察前方是否有行人正在通过,假如经由斑马线过马路的行人,越过了道路中间线或双黄线,在车辆行进的方向,作为驾驶员要停车礼让,让行人先通过,车辆再通过。”在交警日常执勤中,面对不礼让行人的驾驶人,主动给驾驶人“上课”。

此外,我市交警部门曾多次对市民关心的车辆礼让行人的具体判定标准进行了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而“不礼让行人”的判定情形分为六种:(一)遇行人行经斑马线,鸣笛催促抢行的;(二)遇行人队伍行经斑马线,强行穿插,造成行人行进中断的;(三)同方向有二个以上车道,已经有机动车停车避让行人,其他机动车仍强行通过的;(四)灯控路口机动车不避让遵守通行规定的行人的;(五)机动车通过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未避让直行的行人的;(六)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未避让行人或未让行人优先通行的。

司机和行人都要遵守规则

记者了解到,2018年,公安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在全国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治理,建立长效治理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出行、顺畅出行。根据《意见》,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宣传曝光不礼让违法典型案例,推动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等重点车辆带头礼让,同时加强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治理,适时组织整治行动。

“交通安全关系着每个人的出行,从法规角度看,驾驶人和行人都应遵守规则,安全通过斑马线。”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市全面排查路口路段,并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合理完善交通标志标线,优化交通信号灯,科学应用右转专用信号等方式,有效均衡行人、非机动车过街和机动车通行需求。

同时,交警部门表示,在保护行人及车辆礼让行人的理念上,也必须有全面、正确的认识。在交通出行中,除了机动车要依法守规,行人本身也有应尽的责任。人行横道、天桥、地下过街通道等交通设施是行人跨越道路的合适地点。行人过马路要观察行驶车辆,确认有足够时间过人行横道,或接近车辆即将停在人行横道之前时,才可跨越道路。行人在人行横道上行走时,要继续观察接近的车辆,尽快完成跨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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