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融媒体记者 郝玉琳 通讯员 薛正松)近日,受上海市静安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3名专家,来到怀远县包集镇包集村林庄组一村民家中,为他开展上门鉴定服务,解决了该村民参保在上海、但重伤行动不便去鉴定的实际困难。
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快速推进,劳动能力鉴定互认互通、一体化愈发顺畅。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申请或者工作需要,可委托外省市同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医学专家,对跨省居住(安置)的劳动者伤、病情况和供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情况进行检查诊断,提出鉴定意见,并由委托方在此基础上作出鉴定结论。
此举为身有不便的被鉴定人免去跨地域的往来奔波,带来了巨大便利。只要被鉴定人法定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与其当前的居住、安置地跨省级行政地域,且被鉴定人因伤(病)行动不便,均可向法定申请机构提出异地委托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对符合条件的被鉴定人,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法定受理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告知被鉴定人。
在委托鉴定的内容方面,工伤职工可以提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以及停工留薪期、配置辅助器具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确认项目;职工和供养亲属可以提出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同时,长三角地区还加强了相互间工作经验和成果交流。“特别是重大疑难案件的跨省鉴定,针对个别伤残职工对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难以通过正常的信访程序或其他途径予以解决、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情况。在与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委托长三角地区其他省(直辖市)的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被鉴定人进行一次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为妥善解决个别情况有着重要作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
据统计,自2011年7月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关于推进《长三角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合作意见》具体实施方案达成一致以来,三省一市相互委托鉴定近千起,涉及我市的60余起,切切实实地解决了异地就业人员因伤鉴定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