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记者 陈瑶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老城改造已从早期的拆“旧”建“新”转变为提升城市整体机能。以群众“所想、所盼、所需为导向”的老城更新改造,正在深刻影响和改变着老百姓的生活。今年,市人大代表石耀提出《关于实施老城区小规模老旧建筑改造的议案》,聚焦老城改造。
“实施城市有机更新,用‘绣花功夫’实现老旧城区微改造,既提升街区居住品质、公共服务、文化活力,又让历史风情留存于此,所以老城改造一头连着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头连着城市的发展,意义重大。”石耀认为,当前,我市正处于城市空间布局全面优化期、城市功能更新拓展期,淮河南岸、胜利路以北的老城区域改造更新正有序推进,但由于老城区内的老建筑排布密集且建设年代久远,仅靠加固改造手段难以实现更新,部分小规模老旧建筑修旧改造存在困难。例如国货路117号楼、青年街337号楼、蚂虾街两栋红楼等旧楼改造项目。
鉴于一批老旧建筑主体结构老化、破损严重,已经过多次加固,现已无法再次进行加固维修,但拆除重建又受到当前城市规划关于退界、日照等要求限制,石耀建议相关部门结合老城改造实际,制定完善城区小规模老旧建筑改造相关管理办法,支持对老城区小规模老旧建筑改造,在原有建筑红线基础上,实现拆一补一,保护老城肌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这份议案进行了答复。
相关部门表示,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老城区部分民用建筑呈现“老龄化”现象,无法适应新型城市化的发展。老城区老旧建筑改造以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从人民群众对城市宜居宜业的需求入手,已由粗放型的大拆大建转向绣花式精细化的微改造,改造目的是补齐生活设施短板,打造就近宜居生活圈,增强城市活力。
2022年,《蚌埠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主要任务包括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风貌塑造和历史文化保护等十大工程。方案明确各县、区人民政府作为城市更新工作责任主体,履行城市更新职责,立足“三地一区两中心”目标定位,倾力打造生态宜居城市。
关于议案中提出的制定完善城区小规模老旧建筑改造相关管理办法,实行拆一补一原址重建的建议,相关部门表示,因场地限制,加之老旧建筑原址重建属于新建建筑,其规划设计标准应满足现行的国家规范特别是消防、日照等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大部分老旧建筑拆一补一原址重建不能满足现行国家规范,导致管理办法的制定存在技术障碍。因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表示,我市将因地制宜,一楼一策,推进老旧建筑改造。
此议案中提到的三个项目建设年代久远,房体老化,破损严重,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在此类老旧建筑改造中,相关部门通过调整使用功能、减少建设规模和降低高度等手段,在满足消防、日照等强制性要求的前提下,公示征询相关利害人意见,适当降低绿地率和停车位等指标,因地制宜、一楼一策,精细化改造,有效改善人居环境。
结合城市规划经现场踏勘,目前,蚂虾街91号、151号楼的改造规划设计方案是,适当减少建设规模、原址略有偏移后能满足消防、日照和退让道路红线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和蚌山区政府共同研究,对青年街337号楼调整使用功能,按照地下停车、地上两层社区服务中心设计,满足国家规范要求,目前建设单位正在深化设计方案,待通过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审批。国货路117号楼场地狭小不宜建设,建议采取加固改造或拆除后作为休闲广场改善周边环境,意见已反馈蚌山区政府,待蚌山区政府确定后续改造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