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融媒体记者 何沛)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推动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机制的意见》,以建立健全十大工作机制,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和保障能力。
《意见》以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水平为主线,建立健全分类监管工作机制,以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典型示范机制,以示范培育提升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有奖举报机制,以社会共治监督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以信息公开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用奖惩机制,以信用监管引导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以责任追究倒逼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规范机制,以精细管理助力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人并管机制,以监管方式转变压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监管创新机制,以模式创新深化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意见》中指出,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各种途径,向社会公示行政审批、备案管理、监督检查、抽检检测、行政处罚等各类监管信息。按照规定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全面归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等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实时更新。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严重违法生产者黑名单制度。推动并督促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意见》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创新机制、严格监管,推进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有机衔接,落实“处罚到人”要求,把监管重点从直接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各项要求转变到在此基础上同时检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依法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从主要管事向管事和管人并重转变等,打造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亮点,在全市形成生产环节有亮点、各县区有特色的良好监管态势。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推动各项机制落实落地落细,努力创新监管模式,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