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纪宣
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市委巡察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国之大者”、把握“省之大计”、落实“市之大事”,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推动上下联动、贯通融合,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和系统优势不断显现,充分发挥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
过去一年,全市巡察机构利剑出鞘,督促推动党的二十大、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部署要求落实落地,“巡”出了声威,“察”出了实效,共发现问题6535个,线索136件,从严从实统筹督促问题整改,巡察“利剑”锋芒愈显。
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
政治巡察更加精准有效
巡察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首先要坚持政治方向。去年,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旗帜鲜明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对深化政治巡察作出部署。明确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等纳入巡察监督重点;筛选确定部分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项目较多的单位开展“巡审联动”;强化对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政治监督,着力查找并推动解决政治偏差,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珠城大地落地见效。去年3月,协助市委印发《中共蚌埠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明确了十二届市委巡察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
本届市委巡察工作开局良好。去年共组织开展3轮市委巡察,重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福祉、基层治理等方面,采取“巡纪联动”、“巡审联动”、“背包式”巡察、提级交叉巡察等方式,对13个市直部门(含二级机构)、4个县级开发区、6个镇(园区)及所辖105个村(社区)开展巡察,精准发现问题2044个、线索59件。同时,指导7个县区采取常规巡察、“背包式”巡察、“巡审联动”等方式,对98个部门和企事业单位、30个镇街、327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共发现问题4491个、线索77件,全覆盖率达30.6%,有序推进了巡察全覆盖任务。
市委巡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发挥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拓宽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市委第二、第三轮巡察中,紧盯群众“急难愁盼”,市县联动开展对村(社区)“背包式”巡察。据统计,市县巡察组共发现被巡察镇(街、园区)问题1072个、村(社区)问题4318个,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完成居住环境、特困保障、幼儿教育、资产管理、营商环境等各类立行立改事项190余件,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深化上下联动工作格局
巡察系统作用更加显现
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蚌埠市主动融入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在工作部署、监督内容等方面下借上势、同频共振;坚持系统观念,充分发挥市级巡察机构在上下联动中的作用,加强对县级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督导,推动党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一贯到底。
过去一年,市级巡察机构深入贯彻落实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具体举措,推动巡视巡察任务、对象、时间、力量、信息、成果等协同联动,实现同题共答、形成合力。在十二届市委第二轮巡察中,紧盯开发区经济阵地作用发挥、基层作风建设和小微权力运行和情况,同步对县级开发区和村(社区)开展联动巡察。同时,通过日常调度、调研了解、工作报告报备、召开巡察办主任座谈会等方式,推动解决县区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发挥市级巡察机构在上下联动中的作用。配合省委巡视对五河县、固镇县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持续加强整改,并要求其他县区针对专项检查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对照整改。
在深化上下联动的同时,横向监督贯通也不断深化。一年来,持续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的具体举措》,创新构建“室组地”和巡察联动工作模式,推动形成“1+1+1”监督工作格局,综合运用市纪委监委机关部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巡察力量,持续推进“巡纪联动”;探索“巡察+协作区”全新工作模式,建立健全提级交叉“背包式”巡察与协作区全程无缝对接协商机制,有效提高巡察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与此同时,深化“巡审”工作对接,“联动”计划同步。市委第三轮巡察时,对资金量大、风险点多的3家事业单位开展“巡审联动”,审计组7名专业人员编入巡察组,巡察组与审计组同步进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力量共用,高质效完成巡察与审计工作任务,共发现被巡察单位重点问题70个、线索8件。
“上下联动和贯通融合是篇大文章,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综合监督作用和系统优势将越来越彰显。这是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在监督领域的充分体现,也是我们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丰富完善中国特色监督体系的真实写照。”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说。
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巡察标本兼治作用更加彰显
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是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的内在要求,也是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的关键一环。
为推进整改制度化、机制化,协助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市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若干举措》,为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充分用好巡察成果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通过召开整改培训会、列席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创新召开日常监督联席会等方式,推动十一届市委第十三轮、十二届市委第一轮、第二轮巡察反馈的1333个问题整改完成1314个。在抓好巡察整改的同时,提级统筹指导三县抓好巡视整改,成立3个以市人大、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和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的市委督导组,高位推动落实整改责任。省委巡视反馈的118个问题,完成101个,移交的79件线索,办结3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追责问责383人次,推动建章立制151项。
除此之外,市委巡察机构还注重综合用好巡察成果,强化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分析研究,推动有关职能部门牵头开展专项治理,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治理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延伸拓展,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成果运用。过去一年,结合十一届市委第十三轮、十二届市委第一轮、第二轮巡察成果,组织被巡察单位开展专项整治37个,挽回经济损失500.16万元,完善制度231个。综合运用粮食领域、开发区巡察成果,向市政府分管领导通报有关情况8次,推动解决共性突出问题和体制机制问题13个。
“各级党组织对巡察整改工作越来越重视,更加自觉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积极贡献。”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