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发布客户端讯 “前两天查询我的银行账户,发现账户上多了80块钱。当时心里挺纳闷,怎么上个月发70块钱,这个月多了10块钱,是不是街道发错了?”54岁的何先生边修理着热水壶,边和记者分享,他是二级困难残疾人,平日里做点家电维修的小生意,勉强维持营生,“两项补贴”让他的生活多了一层保障。
日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基础标准均提高至80元/月·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不再按照残疾等级发放,一二级和三四级实行统一标准。
记者了解到,之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是一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70元,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是每人每月65元。“现在保障标准提高了,每人每月80元了。”蚌山区淮河社区行政事务中心的李主任告诉记者。
“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按月打卡发放,为切实改善和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从不逾期拖欠。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可‘跨省通办’‘全程网办’,简化补贴申请受理环节,满足残疾人口流动需求,解决残疾人异地申领补贴面临的‘多地跑’‘折返跑’等难题,实现‘马上办、就近办、一地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截止2023年1月,为全市22828名一、二级困难残疾人,10444名三、四级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共265.89万元;为全市48190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共395.03万元。(见习记者:阎然 编辑:徐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