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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公示!蚌埠一高校拟更名为大学

2023-02-13 22:23 蚌埠发布客户端  

蚌埠发布客户端讯   2月13日,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第一批拟申报高校设置事项的公示》,蚌埠医学院更名蚌埠医科大学进入公示阶段。具体如下:


关于2023年度第一批拟申报高校

设置事项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和《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一批本科学校设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拟向教育部申报的蚌埠医学院更名蚌埠医科大学事项予以公示(基本情况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至2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据实向安徽省教育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有关书面意见请于2月17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反映。

受理部门:安徽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1号);

邮政编码:230061;

电话(传真):0551-62849086;

电子邮箱:wangxin@ahedu.gov.cn。

安徽省教育厅

2023年2月13日



记者:靳瑾

编辑:徐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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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发布客户端讯   2月13日,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第一批拟申报高校设置事项的公示》,蚌埠医学院更名蚌埠医科大学进入公示阶段。具体如下:


关于2023年度第一批拟申报高校

设置事项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和《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一批本科学校设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拟向教育部申报的蚌埠医学院更名蚌埠医科大学事项予以公示(基本情况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至2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据实向安徽省教育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有关书面意见请于2月17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反映。

受理部门:安徽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1号);

邮政编码:230061;

电话(传真):0551-62849086;

电子邮箱:wangxin@ahedu.gov.cn。

安徽省教育厅

2023年2月13日



记者:靳瑾

编辑:徐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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